关于渝北区森林火灾救援直升机应急起降点取水点选址定位情况的通知
渝北安委办〔2020〕19号
重庆市渝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森林火灾救援直升机应急起降点取水点选址定位情况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打造森林火灾地面与空中立体救援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重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有林镇,对辖区内11个镇逐一开展实地踏勘,依托现有资源,将操场、院坝、水库、池塘等纳入应急起降点以及取水点选址,明确了11处直升机应急起降点、33处应急取水点(详见附件1、附件2)。
为保证救援直升机起降、取水时的飞行安全,选定的应急起降点(周边100米范围内)、取水点(周边200米范围内)要保持现状,留出飞行进出通道,不再增设输电线路、高层建筑物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设备。选定的救援直升机应急起降点、取水点,若因规划调整、改(扩)建、修整、搬迁或其他原因,导致地貌、地面设施等发生变化的,请所涉镇、区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与区应急局沟通协调,及时告知变动情况,以便适时作出调整。请区教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涉镇单位要加强管理,确保应急起降点能随时启用,应急取水点长期保有一定的蓄水量,在应对突发森林火灾时真正发挥作用。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救援直升机应急起降点
2. 森林火灾救援直升机应急取水点
渝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渝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