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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16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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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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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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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木耳镇新合村、白房村、金刚村、白云山村等4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渝北府〔2023〕17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木耳镇新合村、白房村、金刚村、
白云山村等4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木耳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局部调整木耳镇新合村、白房村、金刚村、白云山村等4个村村规划的请示》(木耳府文〔2023〕9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木耳镇新合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木耳镇白房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木耳镇金刚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木耳镇白云山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以下简称4个《方案》)。
二、4个《方案》涉及新合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0.40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水田0.17公顷、旱地0.23公顷新增为村产业用地;白房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0.96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水田0.02公顷新增为村基础设施用地,将原规划地类水田0.01公顷、旱地0.50公顷、林地0.37公顷、宅基地0.06公顷新增为村居住用地;金刚村新调入地块总面积0.56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水田0.02公顷、旱地0.05公顷新增为村混合用地,将原规划水田0.40公顷、旱地0.09公顷新增为村居住用地;白云山村新增调入地块0.43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旱地0.10公顷、林地0.33公顷新增为村居住用地。调整后,新合村、金刚村、白云山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变,白房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减少3.73公顷用于新乡村,各村均未突破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三、4个《方案》审批后,及时将村规划数据库报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入库,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