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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7-1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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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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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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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7-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7-09-29
重庆市渝北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职能职责
渝北区委老干部局是主管离休干部和我区处级(含原江北县县辖区、镇、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两个待遇”,做好全区离休干部和处级(含原江北县县辖区、镇、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负责对全区老干部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为老干部服务的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和抓好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碧悦酒店、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引导老干部积极发挥正能量作用,及时宣传和表彰先进,负责组织、计划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活动。
(二)机构设置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2个(老干部局机关、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二级预算单位2个(区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站),未独立核算。
二、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收入总计9425983.05元,支出总计9425983.05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43446.36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41419.17元(主要是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02027.19元(主要是老年大学增加了电梯安装工程、老年大学扩班办学经费的增加、因人数等原因增加导致老干部有关经费的增加)。支出增加2143446.36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41419.17元(主要是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02027.19元(主要是老年大学增加了电梯安装工程、老年大学扩班办学经费的增加、因人数等原因增加导致老干部有关经费的增加)。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9060.25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上年有9060.25元结余款,应缴财政,当年未缴,2016年上缴。
(二)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25983.0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3446.36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41419.17元(主要是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02027.19元(主要是关工委工作经费增加、老年大学增加了电梯安装工程、老年大学扩班办学经费的增加、因人数等原因增加导致老干部有关经费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854.94元,增长9.35%,主要是因为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25983.0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3446.36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41419.17元(主要是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02027.19元(主要是关工委工作经费增加、老年大学增加了电梯安装工程、老年大学扩班办学经费的增加、因人数等原因增加导致老干部有关经费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854.94元,增长9.35%,主要是因为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8804.9元,占66.29%,较年初数减少96134.43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减了预算,指标退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153.25元,占30.71%,较年初数增加866017.37,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功能科目的调整,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年初预算时基本支出的功能科目用的2013601行政运行,决算时调整为2080503离退休管理机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810.62,占1.34%,与年初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56214.28,占1.66%,较年初数增加35972元,原因是年初时未预算住房补贴,年中追加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2040.27元,其中:人员经费2742583.76元,较上年增加447469.23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结构、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4068元,津贴补贴381905元,奖金6373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913.99元,绩效工资4262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7909.54元,退休费660052.08元,抚恤金146930元。公用经费949456.51元,较上年减少6050.06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44526.44元,印刷费2640元,水费2154元,电费4688元,邮电费9258.03元,差旅费184411元,维修(护)费25312元,会议费4814元,公务接待费61913元,劳务费38704元,工会经费30715.56元,福利费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106.4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595元,办公设备购置57619.03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91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3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08.55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主要是来访老同志)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元,主要用于2辆老干部用车及1辆事业单位未参加车改的公务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3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42.45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61913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工作、兄弟区县交流、学习及老同志来访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3087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951元,增加了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6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区委老干部局人均接待费102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3166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456.5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6050.06元元,降低0.6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21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216.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采购离退休干部慰问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区委老干部局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即老干部学习活动经费,涉及支出预算740000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即老干部学习活动经费,涉及支出740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808805、023-6782158(传真)。
附件: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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