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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定向化保障用车管理、机关后勤保障、电子政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接待服务保障、安全保卫等职责,为机关事务提供服务及管理保障。承担会议中心管理服务、机关办公用房和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机关食堂管理等职责,为机关后勤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后勤保障科、电子政务科、车辆管理科、接待服务科、节能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7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47128.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47128.04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3821539.53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821539.53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47128.0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984014.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5895.7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4589.9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2627.88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3821539.5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35926.93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4157466.46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47128.0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7128.04元,比2022年减少23821539.53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128.04元,比2022年增加335926.93元,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加;二是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18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24157466.46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调整,不再编制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及区人社局等业务办公用房租金;二是压减部分项目经费,如:网络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全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区定向化保障平台运行经费等。主要用于定向化保障用车管理、机关后勤保障、电子政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接待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958300.00元,比2022年减少3975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预算到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务接待费18300.00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管理,接待经费在预算控制数内零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49520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区定向化保障平台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600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3480000.00元;主要原因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全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24891.79元,比上年减少275511.75元,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减;二是严格按照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节省公用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80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洪   联系方式:023-6716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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