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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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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依法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贪污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区纪委监委机关有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监督检查室。区纪委监委设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教委、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区监委设5个派出监察室,分别是派出第一监察室至第五监察室。

二、单位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6549473.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49473.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286693.53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286693.53 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46549473.0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82443.96元,社保保障是和就业支出4594338.64元,卫生健康支出1955841.11元,住房保障支出2416849.32。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286693.5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775893.53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108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4947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49473.03元。比2022年减少1286693.53元,其中基本支出37929473.03元,比2022年减少775893.53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调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620000元,比2022年减少510800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非紧急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执纪执法办案、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渝北区纪委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60000元,比2022年减少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按编制要求因公出国(境)费全区统一预算到区政府外办,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再完善预算手续追加到有关单位,故区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制该项经费;公务接待费20000元,比2022年减少40000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经费预算,本单位将继续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审批公务接待事项,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确保公务接待费用不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比2022年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购车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457730.73元。比上年减少1330008.07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调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62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1辆已完成相关报废程序,2023年初从台账中核减),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1辆已完成相关报废程序,2023年初从台账中核减)、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冯霞联系电话:023-6783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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