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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39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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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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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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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征地事务中心)职能职责:征地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安置房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复垦及生态修复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
区征地事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内设科室为:综合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安全稳定科、征地一科、征地二科、建设管理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912,016.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9,616.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34,382,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7,570,576.01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8,193.8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9,014.11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4,382,4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2,559,351.14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1,616.92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912,016.5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26,260.8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1,608.71元,城乡社区支出34,382,4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42,936.5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8,810.4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7,570,576.01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88,176.01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5,282,4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9,616.5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9,616.53元,比2022年增加3,188,176.01 元。其中:基本支出6,629,616.53元,比2022年增加2,288,176.01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提高人员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提高人员保障水平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日常办公费用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0,000.00元,比2022年增加9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稳定等,主要用于开展征地、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82,4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82,400.00元,比2022年增加34,382,400.00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安置房配套费的返还,主要用于退返配套费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70,000.00元,比2022年增加27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00元,比2022年增加27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元1,547,097.24,比上年增加1,275,947.72元,主要原因为保障单位高效运转等。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陶秦琴 联系方式:6782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