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新增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4〕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
一、新增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源所在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东山水厂 |
大洪河 |
河流型 |
大盛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一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
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二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至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
2 |
顺龙水厂 |
大洪河 |
河流型 |
大盛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一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和河流纵向截洪沟,过马滩水闸下游以右岸过马滩引水渠堤坝为边界。 |
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二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至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
二、撤销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源所在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石垭水厂 |
御临河 |
河流型 |
石船镇 |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2 |
沙湾水厂 |
河水田水库 |
水库型 |
洛碛镇 |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