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新增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4〕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

一、新增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东山水厂

大洪河

河流型

大盛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一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二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至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2

顺龙水厂

大洪河

河流型

大盛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一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和河流纵向截洪沟,过马滩水闸下游以右岸过马滩引水渠堤坝为边界。

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含支流,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陆域沿岸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范围,陆域宽度为二级保护水域边界外50至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二、撤销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石垭水厂

御临河

河流型

石船镇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至3000米,下游100至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2

沙湾水厂

河水田水库

水库型

洛碛镇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