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2〕32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新增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
一、新增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双水井 水厂 | 华蓥村山坪塘 | 水库型 | 茨竹镇 | 华蓥村山坪塘正常水位线(888.1m)以下的全部水域。 |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 |
二、撤销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 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排花洞水厂 | 御临河 | 河流型 | 龙兴镇 |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下游100-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