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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渝北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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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渝北区202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查目的

准确掌握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全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深化人口发展趋势研究,及时掌握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二、准确掌握总体安排

(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我区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

(二)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调查方法。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被抽中的住户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入户登记或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进行登记。

(五)进度安排。调查工作总体分为四阶段:

1. 调查准备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0月):组建机构,落实经费物资,选聘培训调查人员,区域划分与绘图,组织调查宣传,开展住房单元核实等。

2. 调查登记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开展现场调查,检查验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3. 数据处理发布阶段(2026年1月—2026年4月):数据处理汇总,发布主要数据。

4. 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2月):开展课题研究,开展调查数据共享应用等。

三、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渝北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统计局负责人口调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衔接涉及人口调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工作;区教委负责协调辖区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登记工作及提供在校生资料;区民族宗教委负责督促宗教场所配合做好教职人员登记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和实有人口基础资料;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死亡火化人口资料;区财政局负责人口调查经费保障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社会人才集体户和社会保险人口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资料;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调查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调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配合调查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调查对象的解释、沟通、协调工作;区融媒体中心负责人口调查宣传报道工作。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和网格员力量,选优配强指导员和调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并保持人员的基本稳定。按照“分级负责,集中统一”的原则,及时组织“两员”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调查人员素质。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调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调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多角度全方位开展人口调查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的浓厚氛围。按照全国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区域划分与绘图、住房单元核实、入户登记、督导检查和质量抽查等工作。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调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上级调查方案,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按规定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调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联系人:谢惠文,联系电话:86015031、13996398566。


附件:渝北区2025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渝北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根据《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精神,特成立渝北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一、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负责2025年渝北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有关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彭  伟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何  毅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曾淑俊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叶兴文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聂小淘  区民族宗教委主任

蒋世建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  强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静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邓臣涛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夏  阳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主任

朱  强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连均思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党组成员连均思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小组随该项工作结束自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