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2024年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北府发〔2024〕3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渝北区2024年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
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现将《渝北区2024年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实现安全生产“遏较大、降亡人、减总量”、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以“突出三条主线、完善六大体系、推进六大整治”为抓手,围绕“统、防、救”,推动安全事故防控“关口前移”,不断消除薄弱环节,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亡人事故起数和人数。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履职落实
1. 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坚持领导干部报告制度,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定期通报上一阶段工作亮点、下阶段工作主要风险、突出问题及对策措施。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持续推进厅级、处级、科级三级领导挂牌督办隐患工作机制。
2. 强化“两委十专五指”协调机制。加大安委会抓总统筹力度,强化专项安全委员会牵头作用和各成员单位配合职责,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减灾委和专项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牵头作用,完善日常基础工作、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和救援、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坚持现场会议以及“十专五指”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机制。
3.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监管以及自然灾害多跨协同机制。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自然灾害“谁引发谁治理”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明确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执法等存在混淆和交叉的领域的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强化监管部门履职尽责。
4.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两单两卡”推动落实一线岗位责任,以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强化总工程师制度。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创新小微企业安全治理,突出安全管理重点,指导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知风险、懂防范、会应急,整体提升小微企业安全水平。
二、完善执法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
5. 建强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责任、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四大体系,推动机构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监管执法精准化、执法装备现代化、日常管理正规化。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41号)要求,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推动执法技术检查员招录,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6.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的监管执法,督促责任落实。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结合时段特点、企业风险等级等情况,针对性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加大事前执法力度,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查”(安全制度、安全工作资料等)、“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对安全工作的熟悉程度)、“看”(现场安全状况、人员操作、隐患情况)三字工作法。坚持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经济处罚强度“三个强度”通报制度。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审查,确保规范执法。
7. 强化企业监管服务。优化监管方法,加强监管服务,更加注重平时对企业常态化指导、培训和帮助,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出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各行业领域全面摸清底数,准确开展风险识别,并建立监管台账。根据企业风险程度、风险源数量、安全管理水平等因素,划分“红橙黄蓝”四色风险等级,按照领导、科室、社区、网格的管理层级进行管控,明确监管频次,强化分级监管和上下协同。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大讲堂”活动。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8. 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落实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规范,规范调查行为,提高调查质量。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含非亡人事故)调查处理,对交通、建设、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依法严惩危险作业罪。持续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典型事故灾害复盘机制,强化责任“回溯”和问题曝光,从“病根”上防范事故发生。
9. 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张贴举报电话,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定期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实施奖励。
三、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
10. 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的部署,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标准,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建强区、镇街、村居、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夯实应急管理“最后一米”。
11.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在市安委办指导下打造区县创建示范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
12. 全面提升群众安全素养。坚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五进”活动,持续推进五个区级宣传点建设,大力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100场“千师万讲”应急科普知识宣讲,力争市级安全应急文化宣传体验基地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和“新重庆里看应急”典型实践案例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居家消防、燃气、电梯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的宣传力度,在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全面开展宣传,推广仙桃街道“出门三件事”,加强安全提醒,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13. 筑牢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推进上湾路、绿梦广场等积水点整治,加快推动两路旧货市场暴雨积水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实施。对新发现的45处物业小区(商场)内涝积水风险点实施分级监管,制定“一点一策”应急预案。加快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消防水池、生物(工程)阻隔带、防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国债避险搬迁项目70户174人避险搬迁工作。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四、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提升预防能力
14. 加强风险评估管控体系建设。坚持风险研判制度,政府部门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企事业单位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重大项目安全论证机制和审批联动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15.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完善全员隐患排查机制,强化一线员工作业前对环境、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情况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出台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三大作业排查治理。
16.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洪涝干旱、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清单动态闭环管理,推进重要构造部位、重点断裂地带、重点区域的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和承灾体风险调查。严格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镇街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按标准落实“断、禁、停、撤、疏”等熔断机制和队伍、装备物资的前置机制。探索构建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联动体系,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完善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五、完善救援救灾体系,加强应对处置
17.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并加强训演。健全完善各层级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应急资源调查和情景构建,优化现场处置方案,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训演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和桌面推演,确保各级各部门以及各救援力量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和要求,解决应急准备、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8.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全区“专常群”应急队伍体系建设,推动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镇街综合应急队伍统建统管统训,强化社会救援力量统筹。加强军地、政企的联动,深化片区应急联动,加强跨区域协作,提升联动救援能力。
19. 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加强全区应急装备物资统管统调机制建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开展物资、装备、设施等调查、盘点,及时补充救援救灾物资。探索救灾物资多元储备渠道,明确区级、镇街救灾物资全链条闭环调拨使用管理机制。落实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特殊装备物资的保障准备。落实灾害事故“断网、断电、断路”等情况下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及培训、演练等工作。
20. 强化救灾救助及灾后重建恢复。严格实施应急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自然灾害救助保险的险种和服务,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完善数字应急体系,推进数字治理
21. 推进数字应急应用建设。按照区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要求,打通应急物联感知预警信息等数据、逐步实现“数字应急”相关应用三级贯通、有序推进数字应急一件事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平台,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调查评估等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联全区、一脑统全局”。
22. 加强“八张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健全完善“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真查、真报、真改”的核查督查机制,“快警、快控、快处”的问题预警机制。完善优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量化评价、考核晾晒工作机制,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及时销号。
23. 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消防、智慧特种设备、智慧交通、智慧电梯、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智慧工程建设。以水、电、气设施设备、桥梁、有限空间等为重点,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施工、交通、水利、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迭代升级力度。加强监测预警设备布防,重点部位落实视频监控系统,山洪灾害易发区设立雨水情监测站点。加强“一件事”特色应用建设力度,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做好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危化品全链条监管、应急指挥智救、应急物资管理、安全履职一本账、九小场所智慧监管等应用场景开发应用。
七、推进六大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24. 开展农村地区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及时录入系统,动态更新管理。强化学生上下学、群众赶场、民工上下班等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驾驶人员和群众的宣传引导,纠正非法违法行为。
25. 开展市级以上在区重点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大力整治监管盲区、执法监管不到位、关键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未按要求佩戴防护装备、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
26. 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突出风险隐患,通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严厉整治突出问题,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27. 开展渣场(含各类堆积体)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监管主体单位。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做好暴雨等极端天气下的应对。
28.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围绕非居用户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地下空间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进老旧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坚决打击外力破坏燃气管道行为。
29. 开展简易升降机(非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集中力量整治安全管理、设备本质安全、工作环境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八、强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落实落地
30. 强化组织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主要负责人抓统筹、分管负责人抓具体、业务负责人抓落实,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提供有力的人财物支撑。
31. 强化能力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强化队伍培训,注重培养使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确保队伍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推进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32. 强化措施保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在一线印证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情况。加强考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提示函、警示函、通报、曝光等方式交办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