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为在连晴高温天气期间筑牢森林防火屏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即日起至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为止。
二、封山区域:渝北区境内铜锣山、明月山、中梁山及其支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管理措施: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者,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及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林业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7804066,区林业局电话:6782989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