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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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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

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并商有关方面,现将《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

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渝北区推进清廉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房屋市政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区委推进清廉建设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区“清廉工程”试点建设工作。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清廉诚信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保障,着力强化工程项目源头管理,聚焦工程建设全过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筑牢工程建设相关环节廉洁风险防线,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落实,执行力、公信力明显提高,构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清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立健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保障体系,党建统领、协调贯通的责任体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权力监督体系,数字赋能、闭环联动的腐败风险防范体系,科学系统、有效管用的法治规范体系,约束激励、严管厚爱的干部队伍管理体系,在全区房屋市政建设领域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推动建设项目决策科学化、审批高效化、招投标规范化,依法依规有序建设、资金合理拨付使用,到2023年12月底前,培育打造两个具有代表性、引领性、推广性的房屋建筑示范项目,此后在全区逐步推开清廉工程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行业内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全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主动融入、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努力营造行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系统治理,“三不腐”一体推进。强化系统观念,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业性、阶段性特征,在全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数字赋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提高腐败治理效能,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实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四、建设内容

(一)强化党建统领

1.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紧压实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管党治党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2. 加强项目部基层党建。深化“党建+项目建设”模式,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在项目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项目管理相统一,成立项目临时党支部,项目党建积极融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主动对标党建要求。厘清项目党组织和项目经营管理主体的权责边界,项目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强化对工程分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评价;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中去,加强廉洁教育、铸牢风险之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3.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组织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提交集体研究。强化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规党纪、“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通过现场调研、党建考核、工作约谈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压实各级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推动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主要业务管理流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二)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

1. 强化项目前期管理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的有关规定,按照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把好项目决策关口。充分调研、论证,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和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坚持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禁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

(2)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平台,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督促项目严格履行立项、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资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

(3)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厘清招投标监管责任,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优化招投标流程,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加强房屋市政行业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监管,全面推行使用电子招标,将应招标项目均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压实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招投标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市场准入清出机制,规范代理行为。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程序确定选取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进行采购。畅通异议渠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

2. 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工程项目中标后,建设单位依据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依据投标文件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建立考勤制度,规范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强化标后履约情况监管,对发现的违法分包、转包等线索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持续完善“五大员”考勤平台,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线上线下双重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依据合同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2)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加强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内部监督管理,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以及国家产品质量标准采购工程建设有关建筑材料、设备,严禁暗箱操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对项目参建各方的管理行为及现场实体安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风险隐患。持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用语,佩戴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执法公正性。(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3)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严格落实设计变更审查程序,强化过程管理,杜绝未批先建、边审边施工等现象,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33号)文件要求对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范合理;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方案、调整设计等方式尽量节约工程投资。建立健全项目内部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对设计变更依据、方案、金额等,要细致审核、有效控制,坚决杜绝程序不符、随意变更、恶意变更等行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4)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核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防范杜绝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占用、挪用的现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3. 强化项目竣工验收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避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在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或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通过竣工验收及后续移交手续,帮助相关利益人获利,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完全符合设计标准。实施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帮办、代办、提前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高效完成竣工联合验收等工作,减少企业跑路,增加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资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2)规范工程保证金收取。依据合同约定做好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工作。(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3)规范工程结算审计审核。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加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审查,按规定做好结(决)算审计或结算审核,坚决遏制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浪费资金等行为,避免结(决)算审计或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核减费用支出,导致工程款审减金额不到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

(三)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纪律监督。紧盯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坚决查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等问题,依法严查严处、从快查处、一查到底。对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各成员单位)

(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优化完善“渝快办”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一窗综办”,加快“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严格落实企业诉求闭环办理、跟踪问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深入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强化政策精准宣传,开展专题政策解读培训,发挥“惠企通”平台作用,打通惠企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各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健全工作机制(6月初)。建立领导牵头、专班统筹、分层分类、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建立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工作专班,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试点示范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共同抓好具体建设任务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6月底)。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统计分析等方式,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调研情况,结合职能职责,全面梳理房屋市政领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点。

(三)建立评价指标体系(7月20日前)。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结合全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围绕强化党建统领、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纪律监督、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4个方面,选取可获取、可量化、可比较的核心指标,建立清廉工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四)打造示范标杆(7月下旬至12月底)。结合全区实际,在重点房屋市政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示范。示范过程中,各区级相关部门加大对试点项目的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每周向专班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度,每月由专班召开推进会议,于2023年12月底前,培育两个房屋市政领域引领性、可推广的示范标杆项目,并持续迭代升级,探索形成适用于全区的、具体可操作的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模式。

(五)推广经验做法(10月底-12月底)。各区级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结合各自负责领域边试点、边总结,及时提炼经验,制定推开全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有序推动清廉工程建设持续改进、迭代提升。

附件:1. 渝北区清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2. 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3. 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台账


附件1

渝北区清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一、在建项目

试点项目1:前沿科技城商务中心

建设单位: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成都华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拟建项目

试点项目2: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区第二人民医院(业主)

城市更新公司(代建业主)



附件2

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个性指标

A1强化党建统领(30分)

B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10分)

1.压紧压实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管党治党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被发现在重大原则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甚至背离“两个维护”的,实施一票否决。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成员单位

B2加强项目部基层党建(10分

2.深化“党建+项目建设”模式,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项目管理相统一,项目党建积极融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主动对标党建要求。厘清项目党组织和项目经营管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项目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强化对工程分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评价;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中去,加强廉洁教育、铸牢风险之盾。

建立党组织,完善制度,按期开展“三会一课”的,加1分。项目先进经验在国家级媒体上报道的,加3分;在市级媒体报道的,加2分;在区级媒体上报道的,加1分。党建工作未与项目管理相融合,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缺位、流程虚设的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成员单位

B3压紧压实主体责任(10分

3.压实各部门、区属相关国有公司、相关镇街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组织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提交集体研究。强化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规党纪、“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现场调研、党建考核、工作约谈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压实各级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推动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主要业务管理流程。

“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导致工程推进存在重大问题;或未开展党建指导工作,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成员单位

个性指标

A2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40分)

B4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4分)

4.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的有关规定,按照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把好项目决策关口。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和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坚持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禁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

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决策,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后期出现重大失误的,每次扣2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发展改革委

区国资委、区属相关国有公司

B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分)

5.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平台,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督促项目严格履行立项、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不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或无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调整、重大失误的,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齐备,加1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资局、国有平台公司

B6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4分)

6.厘清招投标监管责任,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优化招投标流程,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加强房屋市政行业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监管,全面推行使用电子招标,将应招标项目均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压实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招投标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市场准入清出机制,规范代理行为。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程序确定选取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进行采购。畅通异议渠道。

监管缺位,设置特定资格条件、提高入围门槛等方式排除竞争对手;或保密工作不到位,导致提前泄露招标文件内容,提前泄露从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专家名单,影响评标结果的;或限额以下建设项目采购流于形式的扣3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发展改革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B7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4分)

7.工程项目中标后,建设单位应依据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依据投标文件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应建立考勤制度,规范人员到岗履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标后履约情况实施监管,对发现的违法分包、转包等线索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建设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缺乏后期监管,项目存在买标卖标、违法分包转包、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等,造成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项目建设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达到100%,每次加1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个性指标

A2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40分)

B8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8分)

8.加强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

参建单位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9.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项目参建各方的管理行为及现场实体安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风险隐患。

在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向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强揽工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的,每次扣3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按次加1分。项目被选为全区规范性项目的,加1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10.持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用语,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行政处罚实行集体研究制度。

被查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逐利执法、随意处罚的,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B9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4分)

11.严格落实设计变更审查程序,强化过程管理,杜绝未批先建、边审边施工等现象,对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范合理;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方案、调整设计等方式尽量节约工程投资。建立健全项目内部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对设计变更依据、方案、金额等,要细致审核、有效控制,坚决杜绝程序不符、随意变更、恶意变更等行为。

项目内部设计变更程序不符、随意变更、恶意变更等,导致重大损失的;或设计变更审查不严,存在与相关人员利益输送行为的,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个性指标

A2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40分)

B10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4分)

12.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核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根据经批准的政府投资计划及预算加快政府投资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防范杜绝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占用、挪用的现象。

对项目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清单漏项、单价偏离、结算严重超标等问题,每次扣2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B1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分)

13.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避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在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或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通过竣工验收及后续移交手续,帮助相关利益人获利,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完全符合设计标准,装配式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不达标。实施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帮办、代办、提前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高效完成竣工联合验收等工作,减少企业跑路,增加企业获得感。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在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或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通过竣工验收及后续移交手续,帮助相关利益人获利,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完全符合设计标准,每次扣2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项目在施工许可证约定的竣工时间前完工的,或一次性通过联合验收的,加1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资局、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B12规范工程保证金收取(4分)

14.依据合同约定做好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工作。

收取、退还不规范,按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B13规范工程结算审计审核(4分)

15.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加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审查,按规定做好结(决)算审计或结算审核,坚决遏制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浪费资金等行为,避免结(决)算审计或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核减费用支出,导致工程款审减金额不到位。

被查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在收方抽检验收过程中虚增核定工程量,帮相关利益人获利的;或结算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核过程把关不严,未认真核减费用支出,导致工程款审减金额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该项指标扣完为止。项目通过优化方案,节约投资的,加1分。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国有平台公司

个性指标

A3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纪律监督(15分)

B14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纪律监督(15分)

16.紧盯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坚决查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紧盯工程项目建设、消防设计审查备案、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等问题,依法严查严处、从快查处、一查到底。对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材料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环节发生腐败案件,党员领导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该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区纪委监委

各成员单位

A4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15分)

B15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15分)

17.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优化完善“渝快办”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一窗综办”,加快“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严格落实企业诉求闭环办理、跟踪问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深入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强化政策精准宣传,开展专题政策解读培训,发挥“惠企通”平台作用,打通惠企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建设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等损害公平市场竞争环境行为的,每件次扣2分,该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区政务办

各成员单位

附件3

渝北区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清廉单元

工作推进动态

制度机制建设

工作动态

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工作动态

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工作动态

备注

房屋市政领域清廉工程

1.xxxxxxxx

2.xxxxxxxx

……

1.xxxxxxxx

2.xxxxxxxx

……

1.xxxxxxxx

2.xxxxxxxx

……

1.xxxxxxxx

2.xxxxxxxx

……

注:1.推进情况按照清廉单元面上情况和示范点上情况分别填写,每周填当周动态,当周没有新进展的部分可报“无”。

2.条目化、清单式填报相关工作动态,只讲干货,无需赘述。

3.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可另附单页材料。

4.请各相关单位每周一12:00前将台账报送区住房城乡建委综合科,联系人:杨念;联系电话:67177700/15826069768;邮箱100851221@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