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后河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后河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
水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北区后河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后河市控地表水
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后河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坚决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结合后河流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以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为重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推动后河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显著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后河跳石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月均值水质稳定保持III类标准。
三、问题分析
目前,我区市控后河跳石断面水质不能稳定保持在III类标准,存在个别月份超标现象,暴露出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排水系统基础欠账多。雨污混流是影响市控后河跳石断面最主要因素,双凤桥片区和保税港区存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污水入河现象时有发生。
(二)后河支流平滩河来水超标。后河跳石断面来水主要为后河干流和后和后河支流平滩河,根据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通报的数据:后河观音洞水库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Ⅱ-III类;平滩河石权村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III类;平滩河仁睦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Ⅴ-劣Ⅴ类;后河东方红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Ⅳ-Ⅴ类;后河跳石断面存在个别月份超标现象,不能稳定保持在III类。
(三)河流自然生态流量显著减少。跳石断面上游后河主河道有1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后河支流平滩河有1座中型水库,位于后河源头的卫星水库和位于后河中游的观音洞水库,都是万人千吨级饮用水源地,尤其是观音洞水库,还承担着城区双凤桥、两路二十多万人的供水。非汛期水库每天仅保持着基本下泄流量,城北污水处理厂排水甚至成为河道重要补水来源之一,后河跳石断面水量明显减少,河流自净能力下降。
(四)部分河段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后河中上游、平滩河双凤桥段、保税港区段部分岸坡还存在农业种植、附近居民垦荒种菜现象,一遇下雨,部分粪污及营养盐流入河道影响水质。
(五)河道巡查管护水平较低。部分镇街、村居落实河长制和河道日常管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解决垃圾、污水入河问题,部分河段和支流河道的管护水平较差,汛期存在部分水体长期淤积或富营养化突出等问题。
四、任务措施
(一)加强排水执法监管。依据城市排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查管网错接漏接、雨污混排、向雨水设施倾倒污水、不按排水许可纳管等违反城市排水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流域各镇街(含古路镇、王家街道、双凤桥街道、木耳镇、双龙湖街道、仙桃街道,下同)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排查整治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查清后河流域范围内城区及村镇聚居地排水管网问题,形成排查清单。根据排查清单,落实管网建设及管理维护责任,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排水管网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快片区雨污分流。优化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双凤桥片区、两路片区雨污分流、雨污管网修复以及治理雨污混接现象,基本杜绝污水入河现象。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四)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将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以及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雨污混排等异常现象,交办到相关镇街和主管部门,便于后续日常监管和源头整治。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平滩河新桥水库大坝以下至东方红水库库尾段,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直至平滩河仁睦断面恢复水环境功能为止。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涉水工业企业监管。严查超标排污、不按规定向河道排污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加快推进平滩河综合整治。目前,平滩河仁睦断面水质仍处于Ⅴ类至列Ⅴ类,距离Ⅲ类水质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已经成为后河跳石市控断面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统筹落实好“河长制”要求,强化治河管河,加快平滩河综合整治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内启动实质性整治工作,使平滩河尽快达到水域功能管理目标。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河长办)、城市更新公司、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强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推进入户管网和三、四级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城北污水处理厂总磷出水浓度控制在0.2mg/L以下(数据为半年平均值,当厂区实际进水浓度超过设计进水浓度时除外),王家、木耳、三所一队、反恐基地、石鞋1号处理厂总磷出水浓度控制在0.7mg/L以下(数据为半年平均值,当厂区实际进水浓度超过设计进水浓度时除外),其余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加强生态用水保障。加强对流域中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水量的动态调度,流域水库按规定实施生态流量管控,保障下游河道生态流量。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对畜禽养殖专业户进行排查,形成后河跳石断面以上流域范围内畜禽养殖专业户清单,指导配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监管。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强化激励引导,对后河跳石断面以上河流(含平滩河)周边农田种植业进行重点引导,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生态养鱼指导工作。开展观音洞、新桥、卫星、东方红水库生态渔业放养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督促规范水库生态养鱼行为,防止鱼类过度投放,影响水库水质,杜绝东方红水库对外垂钓盈利性经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三)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巩固观音洞水库和卫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水库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茨竹镇、木耳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落实河长巡河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各级河长和河长制牵头单位职责,统筹推进落实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抓好对镇、村级河长履职的监督、培训、考评及奖惩,实现日常巡河清漂常态化、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河长办)、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流域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表水环境保护管理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各流域镇街及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有序按时开展。
(二)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流域镇街及区直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排污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等,不断加大对全区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激励约束。综合运用通报、预警、督办等激励约束措施,提高各责任单位重视程度;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造成市控后河跳石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恶化或长期不达标的,要视情节采取约谈、移交问责等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