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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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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办发〔2023〕3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破解制约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根据《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渝府办发〔2023〕41号)精神,制定了《渝北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营商办、各专项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工作举措,认真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应及时清理,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强化工作闭环。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本任务清单,及时细化量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要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及经验做法,每月25日前向区营商办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区营商办要加强跟踪问效,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

三、注重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对标先进地区,滚动更新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迭代升级改革举措,持续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政策措施。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从市场主体感知检验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做好宣传推介。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渝北发布、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发布各项改革政策举措、政策图解、办事指南等信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进园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渝北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渝北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一、市场准入

1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2

开办企业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0.5天。推动外籍投资者身份在线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注册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3

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提高地址智能比对率,推广“集群注册”模式。

区市场监管局

4

实现“企业名称行业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关联互通,推出“名称行业+主营经营范围”条线化、索引式填报服务,提升申报审核效率。

区市场监管局

5

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

区市场监管局

6

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区市场监管局

二、办理建筑许可

7

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减至45个工作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

8

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工伤保险投保等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

9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0

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将整体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可分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区住房城乡建委

11

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用地、环评、人防、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等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线上办理便利度。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区经济信息委

12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

推动全区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14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等,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登记财产

15

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税务局

16

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渝北区工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在30%以上。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平台公司

17

推动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仓储)项目实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合并办理,在完成土地交付时一并交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18

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同步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

19

用水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区城管局

20

用气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8天(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区经济信息委

21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政策。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

22

申请驻地网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区大数据发展局

23

驻地网布线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的网络接入需求,组织运营商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线路是否符合规范。

区大数据发展局

24

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等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25

提升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26

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投诉机制,提高用户问题解决时效。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五、劳动用工

27

进一步宣传推广“智慧人社”典型应用,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社保卡全面实现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一卡通办”。

区人力社保局

28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强化渝北就业人才网岗位信息归集发布,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满天星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强化数据赋能,按照市级部署推进高校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等更多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继续实施社保补贴、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直补快办”。

区人力社保局

29

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政策,推动实现社保应保尽保。

区人力社保局

30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

区人力社保局

31

加强劳动举报投诉受理,继续推行行业主管部门、国有公司和镇街共同参与的欠薪反映处置机制;大力推广“渝薪无忧”平台,开展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活动,引导劳动者通过“渝薪无忧”平台反映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区人力社保局

区治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

做实劳动争议“1+N”多元化解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商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易简裁”系统培训、使用,线上办案率达到100%。

区人力社保局

33

升级打造川渝地区首个跨省域共建“社银一体化”网点,进一步推动川渝同城融圈和“15+5”便民服务圈建设。

区人力社保局

六、获取金融服务

34

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成立融资服务工作专班,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等活动,常态化收集办理企业融资诉求。为各基层商(协)会配备专属融资服务顾问,建立双向联络员机制,全方位、全过程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区金融办

区工商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镇街和国有公司

35

推动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用好财政专项资金,以风险补偿资金池、贴担保费、贴息等为手段,聚焦我区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两个核心板块的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推出“启航贷”“七彩贷”系列产品,撬动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放。

区金融办

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临空投公司

36

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推广“长江渝融通”平台“扫码申贷”和“信易贷·渝惠融”微信小程序及APP线上申贷,为企业足不出户查询融资产品、在线申办银行贷款提供便利。大力推广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扫码贷等平台,推行“不见面申贷不见面审批”,提高办贷效率。

区金融办

区发改委、区工商联、区经信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7

促进绿色信贷投放,用好“长江绿融通”“碳惠通”等平台,积极储备筛选一批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进行申报,实现绿色项目智能化识别,提高绿色贷款投向的精准性。打造绿色金融示范点,推动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制造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

区金融办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国有公司

38

持续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减费让利。

区金融办

驻区银行机构

39

推广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区金融办

区科技局、临空投公司、驻区银行机构

七、国际贸易

40

优化航空口岸通关环境,建立航空口岸突发公共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重庆江北机场航空口岸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建成投用,提高国际货物进出港通关效率。

区商务委

41

研究出台培育跨境电商主体的普惠政策,支持本地产品出口。推动9610、9710跨境电商经营许可政策审批优化流程,推动机场地服等优化跨境电商服务,促进本地跨境电商和国际货运双向提升。

区商务委

八、纳税

42

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实行合并申报。在市税务局统一部署下,推行社会保险办理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

区税务局

43

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提升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占比。

区税务局

44

在市税务局统一部署下,实现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区税务局

45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咨询服务。

区税务局

46

设立涉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区税务局

47

打造重庆首个“沉浸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立办税缴费体验区、税收文化展示区、法治品牌工作区、交流培训互动区四大功能区域,具备普法、学法、用法的综合性功能,将实现办税缴费、综合展示、普法教学科研、税费争议调解、线上直播一体化运作。

区税务局

九、解决商业纠纷

48

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出台《全流程网上办案试点工作流程细则(试行)》。提升案件事务中心衔接流转功能,规范电子档案同步生成,推进执行案件网上办理。

区人民法院

49

依照市高法院规定,起草《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送达办理流程规则》,推动电子送达广泛适用。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协作,提高辖区企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电子送达适用率。

区人民法院

50

探索与商事仲裁机构开展合作,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化解商事纠纷。加强驻院调解队伍建设,提升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效率效果。

区人民法院

51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各类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判决指引功能。

区人民法院

52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公平高效认定追究审判责任,推进案件评查与绩效考核、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有效衔接。

区人民法院

53

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无分歧的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对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区人民法院

十、反垄断竞争

54

强化反垄断线索排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55

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56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更多创新型、高质量市场主体。2023年年底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480家、科技型企业达2240家。

区科技局

57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重点)研发项目,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在创新需求、资金投入、研发组织、成果转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区科技局

58

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推动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累计达9亿元。

区科技局

59

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重点打造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着力培育市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区科技局

60

实施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行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引育一流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区科技局

61

推动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梯度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机制,建立区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库,推动更多企业创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区科技局

十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62

强化入园惠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加速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拓宽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

区市场监管局

63

建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机制,推动更多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上市。

区市场监管局

64

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

区市场监管局

十三、政府采购

65

推进数字化采购。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厘清政府采购电子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评审过程到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线上交易。

区财政局

66

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推进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互评,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严肃查处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群体专业化履职能力。

区财政局

67

推进政府采购保函电子化。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提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助力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区财政局

68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逾期签订合同、拖欠支付款项、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等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区财政局

69

完善内控管理。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做到依法监管、审慎监管、透明监管,降低法律和廉政风险。

区财政局

70

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选取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抽取部分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采购项目切实查找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区财政局

十四、招标投标

71

严格按照市级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开展招标文件备案把关,对违规设置隐性壁垒等条款,均不予支持备案招标,切实保障招标文件备案质量。

区发展改革委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等招标人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鼓励招标人按照市级招标文件中对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企业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切实减轻信用企业负担。持续开展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实现应退尽退及时退,同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后续项目保证金现金账户管理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等招标人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板块)公开招投标投诉举报指南及接诉流程,畅通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渠道,并组建案件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投诉管理规定,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区发展改革委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等招标人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

按照不同工程领域对其招投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环节开展随机抽查,建立随机抽查台账。对发现问题约谈整改并公开通报,切实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区发展改革委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等招标人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五、市场监管

75

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逐步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抽查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单位

76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对检查对象的差异化抽查。

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单位

77

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清单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等,严格按规则实施现场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单位

78

落实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单位

79

严格按照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内容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持续开展失信人在注册登记环节的任职资格限制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十六、政务服务

80

推广使用“渝快办”平台。配合做好“渝快办”平台整体架构升级工作,推广使用“渝快办”平台,将其打造成为政务服务“总入口”。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部门

81

推进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应用。依托“渝快办”电子证照库,及时领取并配置电子证照模板,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配合市级做好常用证照电子化及推送数据至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等工作,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为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材料电子化做好基础工作。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部门

82

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主动承接市级统筹的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一件事”落地落实,着力提升群众对“一件事”的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区级统筹的“一件事”存量套餐。探索推进建设领域重点项目“专项论证一件事”改革。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部门

83

推动政务服务“川渝通办”。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川渝“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川渝“免证办”事项清单》《川渝跨区域数字化场景应用清单》,加强与四川各地政务服务通办合作,促进政策衔接标准统一,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部门

84

深化“一门进一窗办”。梳理编制发布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进各部门事项分类进驻区中心,严禁“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拓展区中心“大综窗”建设,按现行改革模式争取新增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两个领域纳入改革。同时督促分中心整合现有的分类“小综窗”,设立无差别受理“大综窗”,实现咨询引导、前台受理、规范服务等标准化管理。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部门

85

打造“政务管家帮代办”。创新设立“政务管家”,面向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定期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主动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审批部门开展事前辅导和“集中会诊”等服务。通过一系列特色服务,打造“政务管家”涉企服务品牌。

区政务办

区级有关部门

十七、包容普惠

86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用好“行政服务管家”“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87

提档升级公共文化设施,培育“公共文化新空间”,新建“城市书房”1-3个,更新提升统景镇、玉峰山镇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设施,积极开展全市公共文化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区文化旅游委

88

持续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蜀都职业技术学校2所学校在2023年底前达标,其他学校在2025年底前达标。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委

89

推动完善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进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加速双凤桥、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区中医院三级医院创建步伐,打造国家级中医院传承工作室;推进“县聘乡用”,每年选派精干力量下沉一线,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两部一馆一专区”建设,争创甲级基层医疗机构2-3个。

区发展改革委

区卫生健康委

90

深入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户。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民政局

91

做实“一河一长”,动态调整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确保全区河流“一河一长”全覆盖;深入实施“一河一策”,督促各河流牵头部门按要求分解下达各自所牵头河流2023年“一河一策”年度任务,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及时更新重庆市智慧河长信息管理系统“一河一档”等相关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利局

92

持续优化运输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行小巷公交,2023年至少开行1条小巷公交,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深化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通过提升敬老服务技能、完善车辆设施设备、张贴敬老服务标识、优化站台设施等措施,将622线路打造为敬老爱老线路。

区发展改革委

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