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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07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3〕18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23-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木耳镇石坪村、石鞋村、五通庙村等3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渝北府〔2023〕1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木耳镇石坪村、石鞋村、五通庙村等

3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木耳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局部调整木耳镇石坪、石鞋、五通庙3村村规划的请示》(木耳府文〔2023〕8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木耳镇石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木耳镇石鞋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木耳镇五通庙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以下简称3个《方案》)。

二、3个《方案》分别涉及石坪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5.47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旱地3.13公顷、水田1.84公顷、林地0.44公顷、村混合用地0.01公顷、村居住用地0.05公顷调整为村产业用地3.53公顷、村居住用地1.74公顷、村公共服务用地0.20公顷;涉及石鞋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19.76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旱地3.80公顷、水田8.32公顷、林地4.58公顷、自然保留地1.93公顷、村混合用地0.57公顷、村产业用地0.56公顷调整为村产业用地16.73公顷、村居住用地3.03公顷;涉及五通庙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13.34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旱地7.17公顷、水田4.48公顷、林地0.89公顷、设施农用地0.19公顷、园地0.61公顷调整为村产业用地10.64公顷、村居住用地2.7公顷。调整后,各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不变,且均未突破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三、3个《方案》审批后,及时将村规划数据库报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入库,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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