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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06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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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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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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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洛碛镇沙湾村、沙地村、高桥村等3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渝北府〔2023〕1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洛碛镇沙湾村、沙地村、高桥村等
3个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洛碛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申请调整洛碛镇沙湾村村规划的请示》(洛碛府文〔2023〕83号)和《关于局部调整沙地等两个村村规划的请示》(洛碛府文〔2023〕88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碛镇沙湾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洛碛镇沙地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洛碛镇高桥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以下简称3个《方案》)。
二、3个《方案》涉及:沙湾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0.3613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村旱地0.1607公顷和水田0.2006公顷调整为村公共服务用地;沙地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0.1797公顷,将原规划地类村园地0.1047公顷和水田0.0750公顷调整为村公共服务用地;高桥村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0.4978公顷,将原规划地类城镇用地0.4978公顷调整为村公共服务用地和村产业用地。调整后,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不变,且未突破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三、3个《方案》审批后,及时将村规划数据库报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入库,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