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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06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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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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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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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石船镇关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渝北府〔2023〕2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石船镇关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石船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局部调整石船镇关兴村村规划的请示》(石船府文〔2023〕5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船镇关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中将原规划地类村公共服务用地4.91公顷调整为村产业用地。调整后,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不变,且未突破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三、《方案》审批后,及时将村规划数据库报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入库,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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