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政企服务平台“惠企通”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政企服务平台“惠企通”应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渝北区政企服务平台“惠企通”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政企服务平台“惠企通”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对“惠企通”政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通”)的关注度和使用率,提升惠企政策服务质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高效的惠企政策发布、审核、兑现机制,实现全区惠企政策“一站式、无障碍”直通企业,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全区各类惠企政策,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均纳入“惠企通”平台统一发布、申报、兑现,12月底前全区企业注册率不低于90%。
二、重点任务
(一)政策发布。各涉企服务部门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各类惠企政策统一纳入“惠企通”平台管理发布。对已纳入平台的惠企政策,相关部门根据各项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对政策清单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对外公示和兑现政策的连续、及时和稳定。对国家、市、区新出台的惠企政策,由对应的区级部门在政策公布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惠企通”平台。(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政策解读。对新发布的区级政策,各政策制定牵头部门根据政策的制订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主管部门、申领方式等发布政策解读,方便企业申报。(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事项梳理。各相关部门将区级惠企政策和需本级审核的上级政策按申报办理类、普惠公开类和免申即享类梳理成政策兑现事项,统一录入“惠企通”平台,编制办事指南、政策问答信息,特别要具体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各环节办理人员,实现涉企政策事项能问、能办、能查。涉及多部门共同实施的政策,由第一牵头单位组织梳理编制办事指南,细化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申请审核。凡是涉企政策兑现事项,原则上通过“惠企通”平台线上申请,各相关部门通过“惠企通”平台及时对企业申报事项进行审查办理。(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兑现公示。各政策兑现部门在按程序完成政策申请审核后,及时录入政策资金兑付数据,企业通过“惠企通”可查询到政策资金的兑付情况。政策兑现部门将相关兑现信息在“惠企通”对外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线下惠企服务。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区“惠企政策”服务窗口运行监管,协同窗口加大督导各政策兑现部门及时办理平台事项,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有效提升服务质效;在政务服务大厅宣传“惠企通”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兑现指南,开展政策导引、解读等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应用“惠企通”平台。(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反馈机制。依托平台诉求直达功能,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将收集的诉求问题及时推送相关部门办理反馈。区工商联对“惠企通”收集的诉求进行分类并发送至诉求对应主管单位,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对“惠企通”企业诉求进行处理并回复,确保企业诉求直达、政府快速响应、双方实时互动、闭环办理落实。(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加强惠企政策评估跟踪问效。建立以惠企政策落实部门自评、企业家满意度评价、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反馈通报评估结果,对政策传导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注册工作,做好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注册数量的统计;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平台功能优化升级并做好惠企政策信息精准推送;
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管理的企业注册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并在登记窗口做好注册宣传工作;
区工商联负责统筹全区民营企业注册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注册工作(详见附件1)。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统筹推进“惠企通”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区级部门要切实做好“惠企通”平台的推广使用、政策发布、兑现及诉求办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细化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推动本辖区、本行业企业按时间要求完成注册并推动线上申报兑现。(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惠企通”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日常监测及年度考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每月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注册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惠企通”平台的宣传工作,通过网站、移动端、视频、宣传单、海报、上门走访等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了解使用“惠企通”平台,提升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附件:
1.“惠企通”平台注册任务分解表
2.“惠企通”平台注册完成情况统计表
3. 操作指南
附件1
“惠企通”平台注册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 |
在册企业 |
任务数 |
1 |
龙溪街道 |
14045 |
12641 |
2 |
龙山街道 |
9153 |
8238 |
3 |
龙塔街道 |
6180 |
5562 |
4 |
双凤桥街道 |
4697 |
4227 |
5 |
两路街道 |
1793 |
1614 |
6 |
王家街道 |
507 |
456 |
7 |
双龙湖街道 |
4323 |
3891 |
8 |
回兴街道 |
9293 |
8364 |
9 |
宝圣湖街道 |
8256 |
7430 |
10 |
悦来街道 |
666 |
599 |
11 |
仙桃街道 |
7445 |
6701 |
12 |
石船镇 |
343 |
309 |
13 |
洛碛镇 |
430 |
387 |
14 |
龙兴镇 |
1543 |
1389 |
15 |
大湾镇 |
305 |
275 |
16 |
古路镇 |
371 |
334 |
17 |
统景镇 |
552 |
497 |
18 |
大盛镇 |
243 |
219 |
19 |
木耳镇 |
538 |
484 |
20 |
兴隆镇 |
325 |
293 |
21 |
茨竹镇 |
351 |
316 |
22 |
玉峰山镇 |
722 |
650 |
合计 |
72081 |
64873 |
附件2
“惠企通”平台注册完成情况统计表
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 |
任务数 |
当月完成数 |
累计完成数 |
备注 |
填报人:联系电话:审核人:
注:每月第一天报送上月完成数据,经领导审签后发送至邮箱1573283939@qq.com,纸质件传真至67816478,联系电话:67824932。
附件3
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