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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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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发〔2022〕2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2〕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全区普查对象为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专项调查。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

渝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底前上报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3年上半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渝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成立全区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与技术指导组,为普查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共享国土“三调”、现有大比例尺地质图等已有成果资源,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加强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保证土壤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五、形成高质量土壤普查成果

全区形成土壤普查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完成土壤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酸化土壤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区土壤专题调查图以及高标准农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全区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可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专题调查,形成本地的普查专项成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建立土壤样品库。

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总结,对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义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贺  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华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王  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胡  昕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易思维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爱东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伍  学  区水利局副局长

邬德品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刘成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唐庆荣  区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邬德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