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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渝北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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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渝北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强区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对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如下调整: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区政府联系区市场监管局的领导

副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的负责人。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金融办、区工商联、区妇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质量提升、质量强区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等,研究协调解决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并督促实施。

(五)联席会议统一对外发布有关事项。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