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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渝北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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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办〔202218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渝北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2022年渝北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渝北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燃气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优化燃气报装和用气相关流程,打造渝北“升级版”燃气营商环境,结合全区近三年工作推进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有关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措施要求,坚持需求、问题和效果导向,以燃气用户需求为切入点,创新燃气申报安装和接入通气环节流程及管理机制,重点解决燃气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压时限和减环节,提高安装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用户用气报装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燃气行业管理和企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年度用气营商环境考核排名,打造渝北燃气营商环境“升级版”。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和企业服务水平,提高市对区用气营商环境考核排名,实现企业“办气”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杜绝报装、施工、验收过程收受红包、滥收费用、搭售商品服务等问题,破除行业潜规则,打造统一、规范、便捷、高效、透明的燃气办理流程和服务环境。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自即日起启动,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一)研究部署(即日起至3月下旬)。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任务,编排实施步骤。

(二)组织实施(202241日至4月中旬)。各责任单位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强化制度清理规范,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升,及时沟通研判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务求工作实效。

(三)阶段总结(20224月下旬)。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做好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一批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不断深化行业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于202242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燃气服务流程、时限和资料。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用户用气报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9119号)(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任务,对涉及业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在执行市、区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推动全区燃气行业服务统一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内各燃气公司)

(二)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年度考评、违法违规处理等工作,制定日常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等,编制检查项目清单。有关部门按职责对企业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区经济信息委对燃气企业开展年度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严格执行追责问责,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企业员工存在过失的督促企业进行内部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打造公开透明信息环境。对外公开燃气企业基本情况及其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渠道等信息,方便公众对供气单位的咨询和投诉,接受公众监督;公布燃气管道安装、维修企业信息,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信息,燃气安全装置生产、销售、安装企业信息等燃气报装过程可能涉及到的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并根据变化情况不定期进行更新,方便用户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服务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四)完善工程审批平台。建立燃气建设工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燃气公司通过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和领取燃气建设工程所需的“备案、规划许可、道路开挖”等行政审批手续。同时,充分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通“建设工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线上办理流程,让燃气公司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工程审批手续和网上自主打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区政务办)

(五)拓宽用气办理和查询渠道

1. 建立“渝快办”“行政大厅水电气讯综合窗口”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综合办件信息平台。燃气用户可以通过“渝快办”和“行政大厅水电气讯综合窗口”办理燃气报装和开气申办。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燃气通过燃气智能APP共享相关信息、线上办理同步过户。(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内各燃气公司)

2. 重庆中燃、佳渝天然气等区内12家燃气公司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客户端等全面公示用气报装资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加快推行智能APP线上办理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逐步实现用户足不出户便可进行用气报装和通气申请。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营业厅等渠道广泛收集用户对业务办理和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建议等信息。开通燃气报装和通气进度线上查询功能,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以随时查询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内各燃气公司)

(六)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外线燃气工程(含配套设施设备)需投资备案的,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实施方案》,简化流程,压减办理时间。区发展改革委按要求简化投资备案流程;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要求压减规划审批时间;区城乡建委对外线燃气工程配套的房屋建筑应办理施工许可的,按要求压缩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区交通局对需临时占道、开挖、穿(跨)越辖区内国、省、县道施工的,按要求压缩出具施工许可意见时间;区城管局对需临时占绿(不含古树名木移植)、或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按要求压缩出具施工许可意见时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管局)

(七)开展前置服务。提前做好用气前期准备工作,为单位用户节约燃气工程建设时间。区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将新办单位用户工商注册信息推送给相关燃气公司,重庆中燃、佳渝天然气等区内12家燃气公司开展前置服务,主动对接单位用户了解用气需求,结合用气场所燃气设施布局情况,提前完成接气前期工作,提高燃气报装和通气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内各燃气公司)

(八)建立良好的燃气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燃气工程安装市场,确保安装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气报装工程由用户或建设单位依法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鼓励具有燃气工程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向用户提供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一体化安装服务,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降低用户工程建设成本。(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九)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燃气行业投诉举报机制建设,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搭建和完善用户评价平台,打造燃气行业社会化监督体系;强化问题跟踪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增加行业违规成本,形成强大震慑,肃清行业乱象。(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和区经信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和燃气公司为成员的“燃气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委,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请各部门于2022324日前确定一名联系分管领导及日常工作联络人员,完善附件1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区经济信息委(邮箱:280722069@qq.com)。

(二)健全管理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职责梳理监管内容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燃气项目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流程和资料目录,压减审批时限。各燃气公司要落实好燃气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结合自身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制定监督检查和处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和线下营业网点等渠道宣传推广,加大燃气报装和通气相关流程的宣传力度,让燃气用户知晓。同时,开通投诉举报平台,让社会各界和燃气用户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职能部门和燃气公司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监督检查。区经信委要结合燃气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制定和细化监督检查内容、评判标准、处罚依据和监管频次。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采取联合监督检查方式对燃气企业落实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五)加大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区经信委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依据《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缩减特许经营时限。

附件:1. 2022年渝北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联络人员

      2. 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用户用气报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附件1

2022年渝北区燃气行业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联络人员


序号

单位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