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渝北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北府办〔2021〕53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渝北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渝北区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落实和知识产权保护,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渝北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成全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贺 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永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成 员:郑永红 区法院副院长
陈 静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 果 区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区社科联主席
胡 昕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万东良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冉义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唐兴全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朝军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李发林 区教委副主任
杨 伟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韦长虹 区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
黄 凤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周 远 区商务委副主任
李 勇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 强 区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刘晓东 区国资委副主任
蒋元福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唐庆荣 区林业局副局长
郑林燕 区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元福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职责
(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 统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拟定相关引领政策,报区政府审批;
2. 组织统筹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
3.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4. 负责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1. 贯彻落实全区著作权管理和保护;
2. 指导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三)区法院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增强司法保护能力,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四)区检察院
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和办案质量,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五)区发展改革委
1. 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2. 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六)区教委
1. 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2.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成效;
3.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七)区科技局
1. 支持知识产权在市场主体的运用和保护;
2.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 积极推广知识产权价值信用贷款并全面拓宽覆盖面;
4.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
(八)区经济信息委
1. 结合职责落实相关行业知识产权政策规定;
2. 推进企业品牌建设,提高企业品牌培育能力;
3. 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将创新活动与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
4. 推进大数据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大数据与知识产权融合应用。
(九)区公安分局
1. 依法开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协调处置重大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2.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十)区司法局
1.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方面规范性文件审查;
2. 依法受理、承办、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类的行政复议案件;
3. 按照普法责任制原则,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
4. 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区财政局
1. 按规定安排区级知识产权相关专项资金;
2. 会同相关部门对区级知识产权资金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十二)区生态环境局
1. 负责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2. 研究提出生态环境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区农业农村委
1. 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申报、管理和保护工作;
3. 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执法活动。
(十四)区商务委
1. 会同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版权等部门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工作;
2. 引导企业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维权等活动;
3. 落实上级商务部门在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十五)区文化旅游委
1. 推进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2. 加强文化娱乐市场知识产权监管;
4. 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十六)区卫生健康委
1. 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2. 推动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
(十七)区国资委
1. 在区属国有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2. 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3. 在区属国有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4. 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十八)区林业局
1. 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宣传执法活动。
(十九)区金融办
1. 研究提出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金融政策措施;
2. 组织金融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