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北府办〔2021〕47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渝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渝北府办发〔2021〕26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经区委批准,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渝北府办发〔2021〕26号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规定程序未完善的,不得申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安排专人,认真组织推进实施。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采用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动态管理。《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渝北区“十四五”总体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2 |
渝北区“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3 |
渝北区“十四五”能源保障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4 |
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5 |
渝北区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6 |
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报告、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7 |
渝北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
区教委 |
第二季度 |
8 |
渝北老旧城区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第三季度 |
9 |
渝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
区交通局 |
第三季度 |
10 |
渝北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
区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11 |
渝北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
区应急局 |
第四季度 |
12 |
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