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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办发〔2021〕31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 2021-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5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违规治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1〕3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违规治丧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推进违规治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推进违规治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遏制违规搭棚治丧现象,规范群众治丧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加强治丧活动规范管理,革除丧葬陋习,改变治丧乱象,构建文明和谐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文明治丧范围内沿街(路、巷)和在居民小区内搭设灵棚(堂)、搞封建迷信、丧事演唱、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现象进行规范管理,严肃整治,保障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美化城市环境。

三、规范整治内容

(一)违规搭建灵棚(堂)的组织或个人;

(二)非法从事遗体接运、消毒、冷藏停放、守灵治丧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三)非法从事丧事演唱、演出的组织和个人;

(四)违规从事丧事坝坝宴的组织和个人;

(五)遗体停放、运出登记制度缺失的医院,私自联系非法单位或人员外运遗体治丧的“护工”和医务人员;

(六)治丧过程中的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七)整治过程中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的组织者及骨干人员。

四、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2021年9月1日起;

(二)整治范围(文明治丧范围内):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仙桃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悦来街道建成区,王家街道观月路社区,龙兴镇和合家园片区、天堡家园片区、龙兴场镇片区,洛碛镇朝阳社区、兴隆社区、新渝社区、迎祥社区,木耳镇华晖路社区、富民路社区、民意路社区、聚英路社区。

五、整治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1. 开展调查摸底。进行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借鉴周边区县成功经验制定完善方案。

2. 制定工作方案。出台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系列文件,成立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构建工作架构和机制。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1. 召开动员会议。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会,相关镇街及社区召开辖区内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措施、落实工作要求。

2. 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辖区“丧事一条龙”从业者数量、活动状况、相关诉求等情况,开展深入宣传,动员丧事从业者投身城市文明建设,依法从事丧事服务;同时,对辖区内违规治丧活动常发地进行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分析原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规范整治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3. 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LED屏、社区宣传阵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殡葬惠民政策、文明治丧方式、违规治丧危害等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文明治丧范围内的群众到合法治丧场所开展治丧活动,抵制搭棚治丧,形成文明治丧良好氛围。

(三)联合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1. 开展联合执法。根据规范整治内容,由相关镇街牵头,充分发挥多勤联动执法机制,对文明治丧范围内违反殡葬、环境、供电、供水、市场管理、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交通、文化、宗教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 稳妥处置应急事件。稳妥处置违规治丧整治行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新闻舆情等。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1. 开展检查验收。对文明治丧范围内治丧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将镇街宣传、执法、处置工作效果作为殡葬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2. 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根据职能职责,建立文明治丧管理日常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督查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组建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执法工作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经信委、区信访办、区交通局、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仙桃街道、悦来街道、王家街道、龙兴镇、洛碛镇、木耳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镇街也要成立违规治丧整治管理工作机构,切实加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领导。

(二)职责任务

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梳理、研判、处置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相关决定和工作指示。

区政府办:统筹推进文明治丧范围文明治丧工作;协调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区各单位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组织违规治丧整治工作中的应急处突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殡葬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治丧行为的监督。

区委宣传部:负责将文明治丧纳入文明城区常态管理考核内容;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大力宣传文明治丧有关法规政策,报道典型事例;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做好违规治丧整治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

区民政局:负责加强全区殡葬事务的日常管理;牵头做好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建立完善部门镇街文明治丧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区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治丧服务项目,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指导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提升殡葬服务接待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满足丧属不同层次的治丧需求,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服务,杜绝捆绑治丧、高价治丧。

区公安分局:负责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予以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查处违规治丧活动中噪声扰民行为;坚决扫除涉及违规治丧服务的黑恶势力;对干扰、破坏、阻碍违规治丧整治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处理;及时安排参与应急处突工作。

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执法工作队:联合整治阶段,在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丧葬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查处不按核定范围经营的行为;负责查处违反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对治丧活动中的“坝坝宴”服务进行查处。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殡葬服务机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和规范。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违规治丧整治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调解调处。

区财政局:负责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负责对治丧活动中排放环境噪声、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做好数据监测、取证,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督促物业公司加大文明治丧宣传,对管理范围内违规治丧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劝阻,并及时通报镇街社区;督促物业企业严禁向搭棚治丧者提供场所、水、电等服务。

区城管局:将文明治丧工作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的重要内容;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的行为,在镇街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指导和督促镇街城管执法队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加强对市政公共空地进行科学规划改造;督促指导水务公司,对治丧活动中擅自改装、移动或者拆除公共供水设施、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接装泵抽水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区文化旅游委:根据《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占用公共场所违规从事丧事演出等行为进行查处。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医院加强太平间遗体管理,建立医院死亡人员信息登记管理报告制度和遗体停放及运出登记制度;督促文明治丧范围内的医院落实殡仪专用车接运遗体的规定,督促医务人员协助死者家属通知殡仪专用车接运遗体;对私自联系非法丧事服务单位或人员、协助非法外运遗体的护工和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区经信委:督促指导电力部门对违规治丧活动中违规用电行为予以处理。

区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接运遗体的非法改装车辆。

区信访办:负责统筹协调部门和镇街对来访群众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区委网信办:加强违规治丧整治网络舆论导控,及时应对网络突发事件。

相关镇街: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对辖区内文明治丧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维稳工作预案;抓好辖区内文明治丧的宣传、巡逻,引导辖区居民到合法治丧场所开展治丧活动;充分发动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居民进行“大走访”,掌握居民治丧活动动向,做好对重点人员的防控,做到早摸排、早报告、早联动,及时制止违规治丧行为;切实担负起文明治丧管理牵头作用,加强与民政、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建成区9个街道切实依托辖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工作队伍,其他镇街要参照“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工作队伍成立相应的执法工作队伍,对违规治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摸清辖区违规治丧频发公共场所情况,配合城管部门对其进行科学规划改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协作。各相关镇街、部门要高度重视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行动落实到位。按照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执法整治,务必共同做好违规治丧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相关镇街、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明治丧工作的领导,将违规治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并对违规治丧整治工作负责。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违规治丧整治工作机构,各部门驻镇街机构务必服从镇街统一指挥,积极参与执法整治。对于不能妥善处理的违规搭棚事件,及时向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汇报。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建立违规治丧整治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汇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各镇街要落实违规治丧整治信息联络员,建立违规治丧整治微信群,及时将工作动态报告区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组,联系电话:86015049、86093806,电子邮箱:564629360@qq.com。各医疗机构要负责掌握本医院内的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引导丧属到合法的治丧场所治丧,对不听劝告的第一时间向所属镇街报告。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将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好丧属教育疏导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对违规行为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

(五)强化督查,常抓不懈。各相关镇街、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违规治丧整治工作纳入对镇街的考核,将群众投诉、辖区违规治丧数量、对违规治丧事件整治处理不到位等作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通报。文明治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相关镇街、部门要继续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并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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