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渝北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北府办〔2021〕3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渝北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0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37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渝北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荐华 区政府外办主任
邱隆秀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易仕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琳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胡 昕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鄢小玲 区政府副处级督学
李青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童作勇 区司法局副局长
易思维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韩玉平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董 燕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左智慧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张 伟 区应急局政治处主任
刘孝安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向 华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陈 俊 区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张玉兰 区信访办副主任
赵汝猛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晏 团区委书记
廖 序 区妇联党组成员
樊代芬 区残联副理事长
陈 畅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李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