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1〕2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有效防范化解全区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提升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着力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渝北实际,现制定《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把握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
1. 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全区消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消防执法改革,不断完善政策举措,着力破解全区消防安全体制机制难题,大力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防火监督检查、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2. 牢牢锁定目标任务。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构建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建筑先天性消防隐患。推进信息技术与消防安全管理深度融合,创新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强化火灾隐患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镇街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到2023年,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明显提高,逐步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消防救援体系。
二、稳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3. 提升消防设计管理能力。固化事前环节,建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全方位消防技术审查体系,完善技术体系,明确管理措施,实现特殊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管制、审查规则一致性,将消防技术审查融入全市“联审系统”,实现消防设计文件在线查询、云端储存。充分运用“重庆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审批要求,持续推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全覆盖,构建政务平台、联审系统、智慧住建三位一体、功能互补、数据互通的消防设计审查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消防设计审查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抽查,稳步提升全区消防设计管理水平和设计质量。
4. 提高消防工程验收水平。推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融入现有建设工程行政管理体系和项目审批流程,前移关口,将消防施工质量监管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深度融合,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监管,确保消防施工质量稳定向好。建立过程监督、验收检查与行政执法多方联动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定期开展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消除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探索以购买技术咨询服务的方式办理建设项目“两证”遗留问题、重点建设项目消防验收评定等工作,着力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水平。
5. 全面压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的首要责任,聚焦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的主体责任。明确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的个人责任。
6. 建立健全成果共享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助力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后期消防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系统,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平台,及时移交消防验收资料,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共享建设平面布局图、施工图等消防验收成果,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力争做到建设工程前期消防验收和后期使用管理无缝衔接。
7.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持续推动政府职能向轻审批、重监管转变,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增加内设机构编制及财政投入,充实内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夯实内部技术力量。
三、完善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8.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全区消防工作统筹部署、目标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事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分析研判、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措施,统筹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优化整合社会力量。
9.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火灾特点和规律,找准消防安全高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预防和控制措施。建立动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根据区域、季节、任务等特点,综合运用常态监督、网格排查、专项治理等手段,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针对行业消防安全风险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各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防火检查,提高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办整改机制,采取现场办公、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约谈警示等措施,有效解决各类突出隐患。
10. 全力推进消防安全三年专项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及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坚持综合整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打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1. 完善消防末端监管机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0〕73号)要求,健全消防末端监管机制及执法人员培训机制,结合机构职能改革,加强镇街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镇街消防规划,明确消防安全专管机构和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到2021年底,全区22个镇街消防执法人员均须具备消防执法资格。
四、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2. 加快灭火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根据区情优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石化企业、地震、水域救援和森林火灾扑救等专业救援力量和作战编成,坚持“一队多用、突出专业、专兼结合”的原则,按照编队建设标准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制定高效的灭火救援作战编成。组织开展水带铺设、人员搜救、内攻破拆、冷却保护、稀释分隔、出水灭火、火场供液、侦检洗消、紧急避险等专业战术训练,加强区级各行业领域协同演练,全面提升消防救援力量专业化水平。
13. 健全数字化指挥控制体系建设。建成区消防救援支队数字化指挥中心,按照“1+9+10+4+N”模式,建立智能化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畅通与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实现区消防救援支队数字化指挥中心、消防救援站、乡镇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小型消防站统一调度指挥和一键联动。
五、加快补齐基层基础短板
14. 分步建设小型消防站。提高灭火救援快速反应能力,解决“三龙”片区和两路、回兴城区消防力量薄弱、道路交通狭窄、救援实施困难等突出问题。2021年在龙山、龙塔、龙溪街道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建设4个小型消防站,2022年在两路、回兴街道建设2个小型消防站,2023年在仙桃街道建设1个小型消防站,每个小型消防站配备2台消防车和20名消防员。
15. 全面推进消防队站建设。加快石坪消防站建设,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确保该消防站于2021年开工,2022年主体完工,2023年建成投用。对现有9个消防站营房存在问题进行修缮整改,优化功能库室,满足改制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要求。对房屋安全隐患突出的双龙湖消防救援站进行原址重建,2021年完成方案设计,2022年开展主体施工,2023年整体完工。
16. 强化特种车辆和装备配备。进一步适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能任务,推进灭火救援装备转型升级,优化装备性能结构和配备体系。结合全区消防灭火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和辖区实际,统筹规划分三年增配举高喷射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城市主战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每年按标准配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17. 持续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镇要严格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执勤战备以及业务训练相关制度。区消防救援支队定期指导各镇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岗位轮训和比武竞赛,提高各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能力。玉峰山镇、石船镇2021年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
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18. 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对前期建设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结果逐年在全区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及高层建筑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16类消防设施监控和12类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中选取重点系统进行联网,整合公共资源,实现提前预测和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率,缩短火灾救援时间。
七、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9. 构建渝北区消防科普宣教格局。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空港新城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内建设渝北区消防科普宣传教育馆;在回兴街道(化家湾、宝桐)、仙桃街道(秋成、孟子湖)、龙溪街道(安家嘴)、双凤桥街道(观河)建成6个消防主题公园。
20. 打造“大小喇叭”消防宣传阵地。打造村镇“大喇叭”、城市“小喇叭”消防宣传阵地,分时段、分人群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实现消防宣传全覆盖。2021年为275栋高层建筑设置消防宣传小喇叭550个,2022年为1329栋高层建筑和160栋多层封闭式小区设置消防宣传小喇叭2978个。
八、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
21. 落实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经费保障。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标准,将相关经费纳入每年财政经费专项预算。
22. 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标准。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定位,消防救援队伍职责范围不断扩大,承担的执勤安保任务日趋繁重,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标准,纳入区财政预算。
23. 建立全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等文件精神,强化我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的原则,对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优待、伤亡抚恤、医疗保障、职业保险等政策进行细化明确。
(1)家属优待。参照《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统筹做好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就业、家属工作随调工作;参照《关于发放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基本生活保障金的通知》(渝北退役军人发〔2020〕7号),向符合随队条件且无工作无收入的消防救援人员配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2)伤亡抚恤。全区消防救援人员按照规定享受伤亡抚恤待遇,不低于原部队抚恤标准。被评定为烈士的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标准为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并纳入地方政府抚恤政策。
(3)医疗保障。在参保政策未出台前,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按照原渠道继续享受公费医疗保障,新参保政策出台后执行新政策,探索建立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家属医疗保障优待机制。
(4)职业保险。建立消防救援职业风险救助制度,按照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标准,为全区消防救援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疾险。
九、加强支撑保障
24. 强化财政投入和用地保障。坚持增加政府投入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三年行动计划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结合全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建设需求,推进消防站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小型消防站建设用地。相关部门对消防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优先办理,矛盾问题优先协调解决。
十、加强组织领导
25. 强化组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资金、资源,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列入区消防安全委员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重要汇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26. 实行严格的考核监督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部门、镇街督促指导,将相关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三年行动计划末,区政府将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任务不落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渝北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
一、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 | |||||
1 |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消防执法改革,不断完善政策举措,着力破解全区消防安全体制机制难题,大力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防火监督检查、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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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明显提高,逐步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消防救援体系。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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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 |||||
3 |
提升消防设计管理能力。建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全方位消防技术审查体系,实现特殊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管制、审查规则一致性,将消防技术审查融入全市“联审系统”,运用“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政务平台、联审系统、智慧住建三位一体、功能互补、数据互通的消防设计审查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消防设计审查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机制,提升全区消防设计管理水平和设计质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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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高消防工程验收水平。推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融入现有建设工程行政管理体系和项目审批流程,建立过程监督、验收检查与行政执法多方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探索以政府购买技术咨询服务的方式办理建设项目“两证”遗留问题、重点项目消防验收评定等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水平。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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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面压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压实建设单位承担的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承担的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承担的个人责任。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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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健全成果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系统,探索建立部门建信息互通平台,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共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成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区大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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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增加内设机构编制及财政投入,充实内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夯实内部技术力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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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 |||||
8 |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全区消防工作统筹部署、目标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公安分局、相关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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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火灾特点和规律,找准消防高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预防和控制措施。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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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结合“十四五”规划及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坚持综合整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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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善消防末端监管机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0〕73号)要求,加强镇街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镇街消防规划,明确消防安全专管机构和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到2021年底,全区22个镇街消防执法人员均须具备消防执法资格。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司法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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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 |||||
12 |
根据区情优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石化企业、地震、水域救援和森林火灾扑救等专业救援力量和作战编成,坚持“一队多用、突出专业、专兼结合”的原则,按照编队建设标准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制定灭火救援作战编成。 |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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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健全数字化指挥控制体系建设。建成区消防救援支队数字化指挥中心,按照“1+9+10+4+N”模式,建立智能化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畅通与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实现区消防救援支队数字化指挥中心、消防救援站、乡镇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小型消防站统一调度指挥和一键联动。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大数据局、各镇街、江北机场消防支队、重庆气矿消防大队、上海五菱专职消防队、长安工业专职消防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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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补齐基层基础短板 | |||||
14 |
分步建设小型消防站。2021年在龙山、龙塔、龙溪街道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建设4个小型消防站,2022年在两路、回兴街道建设2个小型消防站,2023年在仙桃街道建设1个小型消防站,每个小型消防站配备2台消防车和20名消防员。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龙山、龙塔、龙溪、两路、回兴、仙桃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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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快石坪消防站建设,确保该消防站于2021年开工,2022年主体完工,2023年建成投用。 |
创新经济走廊公司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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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现有9个消防站营房存在问题进行修缮整改,优化功能库室,满足改制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要求。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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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双龙湖消防站进行原址重建,2021年完成方案设计,2022年开展主体施工,2023年整体完工。 |
城市更新公司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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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逐年增配相应特种车辆,每年按标准配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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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持续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执勤战备以及业务训练相关制度。 |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
木耳、洛碛、古路、大湾、统景、茨竹、大盛、兴隆、玉峰山、石船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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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定期指导各镇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岗位轮训和比武竞赛,提高各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能力。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木耳、洛碛、古路、大湾、统景、茨竹、大盛、兴隆、玉峰山、石船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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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21年完成玉峰山镇、石船镇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 |
玉峰山镇 石船镇 |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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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 |||||
22 |
对前期建设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结果逐年在全区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及高层建筑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16类消防设施监控和12类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中选取重点系统进行联网,整合公共资源,实现提前预测和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率,缩短火灾救援时间。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大数据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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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 |||||
23 |
在空港新城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内建设渝北区消防科普宣传教育馆。 |
区消防救援支队 临基建公司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财政局、空港新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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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在回兴街道(化家湾、宝桐)、仙桃街道(秋成、孟子湖)、龙溪街道(安家嘴)、双凤桥街道(观河)建成6个消防主题公园。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财政局、回兴、仙桃、龙溪、双凤桥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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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21年为275栋高层建筑设置消防宣传小喇叭550个,2022年为1329栋高层建筑和160栋多层封闭式小区设置消防宣传小喇叭2978个。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财政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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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 | |||||
26 |
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标准,将相关经费纳入每年财政经费专项预算。 |
区财政局 |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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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家属优待。参照《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统筹做好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就业、家属工作随调工作;参照《关于发放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基本生活保障金的通知》(渝北退役军人发〔2020〕7号),向符合随队条件且无工作无收入的消防救援人员配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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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伤亡抚恤。全区消防救援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机关人员伤亡抚恤待遇,不低于原部队抚恤标准。被评定为烈士的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标准为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并纳入地方政府抚恤政策。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 |
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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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医疗保障。在参保政策未出台前,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按照原渠道继续享受公费医疗保障,新参保政策出台后执行新政策,探索建立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家属医疗保障优待机制。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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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职业保险。建立消防救援职业风险救助制度,按照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标准,为全区消防救援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疾险。 |
区财政局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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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支撑保障 | |||||
31 |
坚持增加政府投入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三年行动计划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结合全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建设需求,推进消防站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小型消防站建设用地。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发改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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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组织领导 | |||||
32 |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资金、资源,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
区消安办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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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部门、镇街督促指导,将相关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三年行动计划末,区政府将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任务不落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区消安办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镇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