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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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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办发〔2020〕3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国有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渝北区推动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0〕40号)、《重庆市渝北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形成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金融科技应用是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改革创新、市场驱动,大力发展和应用金融科技,为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鼓励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在金融领域的融合应用,通过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业务流程、商业模式等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服务职能,鼓励多元合作,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形成市场驱动内生动力,增加有效金融供给,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环境。

三是坚持规范有序,安全可控。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应遵循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金融监管要求,做到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加强监管科技运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三)发展目标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应用,推动金融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推动监管科技应用,建立完善金融科技发展制度、人才、政策等保障体系和开放、合作、共赢的合作体系。到2022年,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和风险管控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金融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逐步健全,金融开放创新取得突破,重庆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园初具雏形,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金融科技资源要素聚集。以重庆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园建设项目为依托,吸引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我区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金融科技研发中心、教育培训机构、开放式创新平台等,支持多方共建各类金融科技实验室、孵化器、加速器,开展跨界金融科技创新合作,针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联合攻关,吸引不同细分领域的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健全丰富金融科技机构体系。到2022年底,力争重庆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园初具雏形,引进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金融科技项目15个,构建从技术运用、产品研发、企业孵化全链条产业生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空港新城公司、仙桃数据谷公司、临空招商公司)

(二)推动金融科技与战略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支撑,以金融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抓手,推动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的高频高效对接,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市级重大金融科技项目在我区试点应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底,力争在金融科技赋能新模式、新业态上取得1-2项全国领先的创新突破,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经信委)

(三)大力发展物流金融。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探索开展依托物流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为机场航空物流园区、空港木耳物流园以及在区中小微物流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解决方案;鼓励顺丰、京东等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区发起设立物流金融公司,利用订单、仓储、速运、支付等数据资源,探索开展仓单抵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重庆物流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区设立子公司,开展物流动产质押登记、开放式投融资对接、物流供应链普惠性融资增信等服务。到2022年底,启动试点物流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物流企业融资规模超过1亿元。(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空港经济公司、临空招商公司)

(四)加强中新金融科技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建设中新国际供应链金融共享服务平台,开展数字信用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外汇管理、供应链风险管理等新体系、新机制研究,提供产业基金、信贷担保、保理租赁、票据债券、资产管理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我区金融科技企业在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将自身科技实力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对外输出;探索金融科技海外并购基金,对接海外金融科技项目,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金融科技项目企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

(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风险补偿作用,推动知识价值信用贷、产业转型升级贷扩面增量。推动建立投贷联动机制,鼓励创业投资类企业与银行进行信息共享、资源集聚、产品创新,开展各种类型的投贷联动合作。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创新风险,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借助信息技术推动资源配置精准化、服务渠道一体化、业务流程自动化、风险管理智慧化,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到2022年底,“科创贷”累计贷款规模达到5亿元,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强。(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委)

(六)打造金融科技跨境投融资中心。依托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打造成渝地区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中心。完善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举办企业金融科技产品发布、投融资对接、金融科技交流论坛等活动,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支持金融科技企业通过境外发债、跨境贷款、赴海外上市等方式境外融资。用好科技风投和种子基金,对金融科技领域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试验给予资金保障。继续大力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在重庆基金小镇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科技局、临空投公司)

(七)搭建金融大数据平台。推进监测预警、支付结算、征信评级、数据交易等重大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加快金融与其他行业领域数据资源对接,推动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与金融数据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和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依法有序丰富金融科技数据资源。主动对接全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融入跨地域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夯实金融科技创新的数据基础。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完善企业风险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办)

(八)优化金融科技战略空间布局。发挥重点区域金融资源和科技资源集聚的优势,着力优化“一区、一镇、一园”的空间布局,形成点上引领突破,由点及面、联动发展的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态势。“一区”,是指依托新牌坊金融服务集聚示范区,打造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和核心技术创新高地。“一镇”,是指依托重庆基金小镇和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打造科技创投高地。“一园”,是指规划建设重庆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园,打造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和人才汇集高地。(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空港新城公司)

(九)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推动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组建金融科技有关领域的实验室,促进产学研协调发展。以“临空英才计划”为平台,重点围绕技术、资金、产业核心要素,实施科技创新、科技创投、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培养。针对有关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的核心业务骨干,完善金融科技人才认定和评价标准,构建人才的持续评价机制,制定便利化的支持政策。支持市场化培训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训,助力金融科技人才培养。通过举办金融科技节会活动,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对外交流。(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

(十)探索监管科技应用。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建设我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一系列金融科技,建成具有风险信息主动发现、持续监控预警、交易合同存证、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等多功能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增强金融监管专业性和穿透性。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我区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的组织、推进、实施等,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见项目、见企业、见成效、见配套体系”的要求,紧盯金融科技发展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分年滚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推进一批重大改革,确保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取得实效。强化督导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和专业指导,适时开展绩效评估,每半年收集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大力争取中央、市级预算内资金、科技专项资金、产业引导基金等资金支持,优先支持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税前摊销等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完善财政补贴、资金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奖励、人才激励等全方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对带动性强、投资规模大、业态模式新及龙头企业总部等重大金融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差异化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临空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金融科技创新驱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提升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普惠金融、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成效。

(四)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我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作用,落实各方金融科技风险防控责任。定期组织研判金融科技业态风险,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金融科技风险报告制度,加强入驻企业风险评估,及时处置化解金融科技风险事件,坚决打击假借金融科技名义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