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渝北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渝北府办发〔202025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渝北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渝北区长江流淢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谭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颜其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许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永红   区法院副院长

    姜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邱隆秀   区民政局局长

    任晓曼   区财政局局长

    邓贤伦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段成海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正道   区交通局局长

    曾庆文   区水利局局长

    刘永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龚玉波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工作推进组

组  长:颜其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代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成  员:陈文武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

    孙次宜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区人力社保局专职副书记

    包秀华   区交通局副局长

    伍   区水利局副局长

    邬德品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孙良杰   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

    颜宇雄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赵文芬   区法院环资庭庭长

    周   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

    代全川   龙兴镇常务副镇长

    李俊毅   统景镇组织委员

    刘   石船镇常务副镇长

    唐   洛碛镇副镇长

    齐训山   大盛镇副镇长

    马   悦来街道副主任

工作推进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制定考核办法及开展巡查督导等工作。工作推进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

1. 长江流域退捕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负责开展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专项行动,调度工作进展,指导和推动各镇街开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等工作。

2. 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镇街

负责研究制定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方案,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的涉渔犯罪行为。

3. 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研究制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倒卖、销售、消费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

4. 退捕渔民安置与生计保障专班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镇街

负责研究制定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有关台帐、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转产安置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着力解决转产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邬德品、王静、颜宇雄、马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