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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渝北府发〔201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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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发〔2019〕26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渝北区境内(不含两江新区)长江、御临河、东河(大洪河)、后河、温塘河、平滩河、朝阳河、大湾河、黑水滩河、中兴河等10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经渝北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河道管理范围公告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