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通知【渝北府办〔2018〕94号】
渝北府办〔2018〕9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92号)精神,促进我区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统筹保障,促进多方参与,教育主体多元,增强社会活力,扩大并逐步优化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加快形成符合渝北实际的老年教育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创新老年教育体制,建立
政府统筹老年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激发社会活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共资源开放机制,营造多方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和发展格局。
——城乡统筹与差异化供给相结合。统筹规划全区老年教育发展,分类指导城乡老年教育发展,充分考虑城乡及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实施差异化供给。
——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围绕老年人特点和需求谋划老年教育发展,把办好老年教育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代际传承的有效举措。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创新丰富老年人学习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
——开放办学与多元化教学形式相结合。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积极发展社区和农村老年教育,提升社区教育学院和老年大学服务老年教育的能力。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体系完备、覆盖广泛、开放多元、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制度逐步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大幅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扩展老年教育覆盖面
1.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发展老年教育机构,老年学校以增量为主,老年学习点以优化布局为主。实施合格老年教育机构评估和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建设项目。加强老年教育机构管理,实施老年教育机构教育部门备案制度。(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
2.整合利用老年教育资源。鼓励展览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图书馆等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支持职业院校、成人教育院校等学历教育机构、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挂牌老年教育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以及社区邻里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配置老年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实施职业院校老年教育中心培育计划。(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3.推动老年大学转型发展。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面向更多人群;从固定校址向多校区、“季候校”转变。支持城市老年教育机构在适合避暑的地区,建设老年人暑期体验学习基地。实施星级老年教育机构培育计划。(牵头单位:区委老干部局,责任单位:区老委办、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4.完善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把老年教育作为发展社区教育的重点,推动老年教育的社区化、农村化和社会化。推进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区老年大学发挥好办学模式示范、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各镇(街道)老年学校和村居学习点提高基层教育资源汇聚与服务能力。整合利用现有的电大渝北分校、渝北区社区教育学院、渝北区老年大学、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社区教育学校等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重视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鼓励老年大学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和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帮扶支持。到2020年,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点合格率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老委办、区民政局、各镇街)
(二)进一步推进老年教育途径多样化
5.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机制。对合格的老年教育机构,予以办学经费适当补助;对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民办老年教育机构发展。促进产教联动,培育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区旅游局、各镇街)
6.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开发利用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老年教育课程,推介利用好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引进利用一批国内发达地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各镇街)
7.创新老年教育方式。积极探索体验学习、现场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微信、短信等老年学习资源推送服务。促进老年学习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和各种主题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老委办、各镇街)
8.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建设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9.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鼓励和支持学校、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教育资源开设老年课堂或老年教育相关专业。鼓励学校与老年教育机构结对开展支教活动,为其选送教师、开设讲座、共享课程资源。支持社区教育学院发挥远程教育和系统办学的优势,举办开放学院,参与老年教育。推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免费提供文化服务项目,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鼓励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设施资源,建设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开展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委、区科委、各镇街)
(三)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
10.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开展远程老年教育,形成融信息传播、数据存储、行政办公、教务管理于一体的老年教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老年人学习活动积分管理与激励机制。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渠道,适时推送学习资源,服务老年人自主学习。扩大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向农村地区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11.实施远程网络老年教育互通计划。依托电大渝北分校设立渝北区远程老年教育学院。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大渝北分校、区老年大学网上课堂、区全民终身学习网、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建立起优质、开放、兼容、共享的远程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打造老年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老委办、各镇街)
(四)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思想政治建设引领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促进老年人阳光、健康、向上、和谐生活。发挥老年人的阅历、智慧、才能优势,引导老年人以优良传统、优良家风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作出积极贡献。(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教委、各镇街)
13.发挥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作用。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习和文体活动中,创新老干部活动载体。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老年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引导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学员利用所学所长,在关心下一代、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教委、各镇街)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4.培育一批专业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和在区高校根据老年教育发展需要,开设养老教育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15.建设一支教师队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结合、志愿者参与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对公办老年教育机构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编制纳入举办部门统筹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管理。(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社保、民政、文化、老龄工作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承担老年教育有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老年教育统筹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有关老年教育发展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经费保障。采取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资的方式,完善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依据老年人口数量安排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教育事业,扩大教育资源,增加老年教育投入。设立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支持改善等项目。
(三)氛围营造。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老年人的教育权利和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老年学习风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