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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发〔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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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北府发〔2018〕1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重庆市渝北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8〕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和需求侧结构升级,提升我区农产品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绿,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统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内强品质、外塑品牌,立足区内资源特色,着力打造“渝北乡愁”区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构建以“渝北乡愁”区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三品一标”品牌为基础的渝北区农产品品牌体系,完善管理体系和营销体系,打造渝北区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到2020年,打造1个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个重庆名牌农产品、20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全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授权和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形成,品牌农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农产品绿色行动

  1. 推行农产品绿色生产。继续推行“生态种植+健康养殖”模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可降解膜替代塑料农膜,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加快实施高毒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到202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降低10%以上,有机肥使用量逐年增长10%,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项目示范区化肥利用率提高到50%。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在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蔬菜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覆盖率达到100%,绿色防控在蔬菜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覆盖率达到100%。

  2. 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围绕农业产业带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建立覆盖产地环境、基地建设、设备设施、过程规程、质量要求的全方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到2020年制(修)订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标准(规程)100项以上。引导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种养示范,集中打造100个生态环境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优质率达70%以上。

  3. 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农药残留超标、兽用抗菌药滥用、私屠滥宰、水产品非法添加、生鲜乳违禁物质使用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强化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健全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推行镇街有监管网格长、村(社区)有网格员的管理模式,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蔬菜、水果、生猪、家禽、水产品等例行风险监测。每年区级例行风险监测分析样品5000个以上,各涉农镇街快速检测样品300个以上。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主要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管理。到2020年,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全覆盖,产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创建力度

  1. 强力推出“渝北乡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策划并做好品牌发布会,加强“渝北乡愁”品牌建设和管理,把产前、产中、产后管理贯通起来,打造科学的品牌管理体系。授权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使用“渝北乡愁”品牌商标。

  2. 加大培育“三品一标”力度。每年新通过“三品一标”认证20个以上,有效期总数同比增长6%以上,产量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严格认证准入和证后监管,健全动态管理和淘汰退出机制,建立“三品一标”新认证及退出通报制度。

  3. 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创建能力。着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品牌农业企业5家。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深入推进市级示范社创建,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到2020年拥有自主品牌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达到100家以上。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拥有自有品牌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到2020年拥有自主品牌的家庭农场达到50家以上。

  (三)提升品牌农产品科技含量

  1. 强化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临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首席专家”制度。围绕全区特色产业,建立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技术支撑体系,解决农业科研与生产运用脱节问题,推进对现有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运用的创新,搭建“农科教、产学研”创新合作平台。到2020年科技进步对临空现代农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70%,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显著提升。

  2. 强化现代科技装备支撑。强化农村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智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新建和提升一批智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农业信息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基地智能化建设水平。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农产品消费需求。到2020年规模化农业基地产业链环节实现物联网技术应用全覆盖。

  3. 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为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实施种源工程,依托西南大学、市水产研究所、市中药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开展农业新品种生物基因速测,建设名特水产良种繁育场、灵芝等名贵中药材组培中心或快繁中心,积极推进水果、蔬菜、中药材、水产等良种组培繁育,引进冻干、膨化技术,大力开发保健中药材、蔬菜、蓝莓果干(果汁)、柑橘、柠檬、李子、桃子等航空食品。

  (四)完善品牌农产品体系

  1.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品牌、诚信企业和诚信产业,营造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健康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品牌农业企业信息库,对农产品品牌实行目录管理,加强对品牌农产品的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社会监督,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公信力。

  2. 加大营销体系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门店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紧密结合;支持品牌农产品基地与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对接,实现生产与消费无缝链接;支持品牌农产品基地与中小学对接,打造中小学生农事体验、农业知识科普基地;加强农村电商服务点和供应链建设,推广“田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积极组团参加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西部农交会、中国重庆商品交易博览会等国内外展会。

  (五)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营销力度

  1. 强化品牌农产品宣传。以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三环十景产业基地为平台,以机场、车站为节点,构建纸媒有板块、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网站有动态、微信群有消息、朋友圈有喝彩的农业品牌宣传格局。

  2. 强化品牌农产品包装策划。策划包装一批授权使用“渝北乡愁”品牌的农产品,支持企业强化农产品包装,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流通品牌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人、定责、定目标,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区政府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积极配合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区农委负责中国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农产品“三品”创建(认证)、推选及申报;区工商分局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区质监局负责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重庆市名牌产品、重庆市质量奖等名牌名品的创建(认证)、推选及申报;区商务局负责中华老字号、重庆中华老字号的创建(认证)、推选及申报;区文化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建(认证)、推选及申报。

  (三)强化政策扶持。根据《渝北区临空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扶持奖励(试行)办法》,对绿色防控示范园、追溯体系建设、检测体系能力建设、品牌建设给予补贴;对自建电商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年销售农产品达到一定金额的,给予奖励;对新建标准化蔬菜加工池、标准化冷藏库、标准化农产品社区店给予补助;对贷款企业实行贷款贴息。

  (四)强化监管保护。加强对“三品一标”和重庆名牌农产品、“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监管工作,规范包装标识。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产品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