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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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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3-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3-09-30
转发区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3〕88号】
渝北府办发〔2013〕88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教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37号)精神,提高全区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区学校体育工作面临的挑战。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区学校体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有力推进。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发展还不平衡,镇街之间、校际之间师资、场地、器材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还有差距,同时,学生心肺耐力等指标普遍下降,近视率上升,肥胖学生增多等现象,充分说明学校体育工作还亟需加强。
(二)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努力锻炼和发展身体各项素质及能力,才能具有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坚强的意志和昂扬的精神状态。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全区各有关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观念,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主要工作目标: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基本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三、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学校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学校要将体育条件改善纳入学校预算。力争到2015年,全区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区体育局、各镇街及区体育发展公司对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及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有序开放。
(二)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定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国培计划”、市级培训中体育教师培训项目,加快体育骨干教师成长步伐,组织区级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完成对现有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一次全员轮训。学校要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三)加强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因地制宜制订并实施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体育课程与大课间活动及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并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要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让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完善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区教委每年组织一次中小学生综合或专项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积极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赛事。各校每学年要举办校运会,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际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鼓励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依托俱乐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
(五)加强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条例和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制订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
(一)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对全区所有中小学生开展一次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开展一次学生健康检查、体质健康监测,对全区中小学体质健康数据进行分析,并发布报告书,将有关情况向学校、家长和社会通报。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测试结果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要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体质健康水平等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和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二)推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从2013年起,根据重庆市教委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推行体育工作评估制度。每年11月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按照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开展自评,12月由区教委对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复检,次年初接受市教委组织的抽查、认定。
(三)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区教委和全区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学校要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从2013起,区教委将定期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学校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五、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的保障机制建设
(一)明确责任。各镇街要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区教委要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各类教育规划。区发展改革委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区财政局要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区体育局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校长是所在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校体育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加大投入。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及中职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
(三)分解任务。区教委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找准学校体育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在确保学生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等方面确定发展目标,逐年分解落实任务。
(四)强化督导。区教育督导室要根据《重庆市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兑现奖惩。区政府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提高的镇街、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镇街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加强宣传。各有关部门、学校要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