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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监督的范围包括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履行统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职责、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
预警级别按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为一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为二级、可能发生较大事故为三级、可能发生一般事故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与2020版《渝北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相比,这次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变化,对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体系、部门职责、预警监测、应急响应等进行了更新。预案整体结构简洁明了,且绘制了预警流程图、信息上报流程图、响应流程图和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工作组职责表,让复杂流程更加直观,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自2024年12月1日起,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上市版)替代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便利企业经营活动和成长发展。2024年12月1—31日为试行期,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
物业管理区域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也可以申请物业管理联席会协调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日。
已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共收益,使用流程参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执行;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用途的公共收益,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下,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其年度预算方案,按程序向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业委会自行管理的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定,可选择自行管理或者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
主要包括公共场地的车位租金收益、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公共区域设立摊位的租金收益及其他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