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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25

  一、制定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渝北区对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文件要求,结合渝北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4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32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780家和4200家;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3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2家,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30%。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参照《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结合渝北实际,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引育体系。一是围绕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二是支持企业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推动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强化我区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投资促进举措,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四是落实好科技企业提升“十百千”工程,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

  典型案例:T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2022年底资产规模37.55亿元,研发投入1.23亿元,企业总人数473人,研发人员86人,拥有专利133件,软件著作权9项。T公司于2023年初提交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过区科技局的指导培育,已基本确定申报成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加快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一是落实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推动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来区设立实验室、科研分支机构,为创新驱动提供源头供给。二是立足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实施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三是积极承接国家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任务,加快打造重庆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市级元宇宙先导试验区,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

  典型案例:C公司于2019年12月注册成立,主营业务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希望申报市科技局2022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经过区科技局耐心指导、积极协调,成功立项2022年度市级重点研发项目并获得配套资金支持。

  (三)持续打造高水平科创孵化载体。一是加速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终端、芯片、模组、新能源、新材料等科技企业集群发展,持续壮大数字经济,积极升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二是推动园区引育壮大科技企业,积极承接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改革试点,打造园区“升级版”。三是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效能,激励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四是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优化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

  典型案例:近年来,区科技局陆续出台了《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一系列孵化载体培育文件,高质量推进孵化载体建设。2023年,新认定健康智谷、百创汇等市级众创空间4家,新推荐国盛ICE等申报市级孵化载体5家,已分别建成市级以上众创空间18家(其中国家备案7家,市级11家),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8家(其中国家级2家,市级6家),在孵创新创业企业及团队1044个。

  (四)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一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科技项目。二是提升科技服务效能,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三是健全科技金融支撑体系,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形成完备的科技金融生态,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加快构建一站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加快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人才。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引导科技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

  典型案例:H公司是一家2015年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热致调光玻璃,主要应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设施农业节能和遮阳,技术和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从2019年起连续得到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支持,累计达到1100万,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服务费补贴12.8万元。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从组织保障、要素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四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科技投入体系,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多种方式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注重监测评价,建立培育监测制度,构建区科技企业培育监测平台,动态监测工作进展。四是营造创新氛围,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精简申报流程和资料,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

  五、问题解答

  (一)科技型企业的入库条件是什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上一年及当年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5%,或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1名以上;

  (2)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2%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重≥10%;

  (3)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4)上一年度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研发费用备案;

  (5)主持或参与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6)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7)主导或参与制(修)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1.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2.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提交至认定机构。

  3.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4.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5.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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