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日前,我区修订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编目的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快速、科学地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全面提高应对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影响,规范应对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各项工作,特修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渝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渝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渝北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渝北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八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并规范了重庆市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成员、有关单位职能职责。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监测、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内容。
(四)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其中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响应措施包括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措施;响应终止包括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终止程序。
(五)善后工作:包括损害评估、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善后处置和情况通报相关工作。
(六)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制度保障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包含了环境安全宣传、培训以及演练等内容。
(八)附则:包含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五、政策问答
(一)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与原预案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编制依据。增加了《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渝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内容,删除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技术标准规范内容。
2、细化预案的适用范围内容。补充了渝北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渝北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内容,补充了水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应对,饮用水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等适用预案的相关内容。
3、完善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不同事件类型的副指挥长,区指挥部副指挥长分别增加了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分局、事发镇街及园区管委会。完善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
4、完善预防预警内容。(1)增加了“监测”的相关内容。(2)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近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0〕4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新增应急值守、信息收集、甄别等内容。
5、完善信息报告内容。(1)增加了“信息收集”的相关内容。(2)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优化整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已与“12345一号通”双号并行整合,补充了“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报告等内容。
6、完善应急响应措施内容。(1)细化完善了“现场污染处置”相关内容。(2)增加了“市场监管和调控”、“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增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5·24”(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
7、完善应急保障内容。增加了“交通运输保障”的相关内容,增加南阳实践相关内容,作为应急技术储备。
8、完善附件部分内容。补充了渝北区重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方案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预案修订工作如何开展?
答:根据预案修订的工作程序,区生态环境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对预案进行修订。编制小组在预案编制上本着科学性、实用性、权威性的原则开展预案编制工作。一是开展全区环境风险源及风险受体调查,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组织开展全区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环境应急资源;二是分析研究相关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规律,根据特定的突发事件风险演化过程和灾害后果,明晰突发事件情景、梳理职责任务、评估应急能力,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及措施;三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修订预案;四是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五是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渝北区辖区内如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善后工作如何开展?
答:根据本预案,善后工作主要分五个方面:一是损害评估,由区政府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保险理赔,由保监机构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介入,按有关工作程序做好先期垫付和善后理赔工作;三是事件调查,一般、较大事故,由区人民政府或指定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必要时,可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直接组织调查。重大、特大事故,按照市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四是善后处置,由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给予赔付救治,对伤者及伤亡人员家属进行精神安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对紧急征用的物资和调集的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和补偿。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五是情况通报,环境突发事件的调查结果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