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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北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8-22

近日,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渝北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预案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动物防疫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第四十五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根据疫情状况及时调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2020—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疫情报告与确认、疫情响应、应急处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2022年6月修订发布了《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将一类动物疫病由17种调整为11种,猪瘟、新城疫由一类动物疫病调整为二类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被该名录剔除。

2023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的《重庆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之前的《渝北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16年版)》已不符合新的规定和要求,加上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所以进行编修十分必要。

二、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效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法应对、果断处置”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渝北区行政辖区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以及区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预警响应。

五、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疫情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含区级、镇街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等内容。明确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由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挥,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

(三)监测、预警、报告和认定。包含监测、预警、社会单位和个人报告、疫情认定与报告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包含响应原则、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等级调整、响应终止、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处置记录等内容。

(五)后期工作。包含后期评估、维护稳定、社会救助和恢复生产等内容。

(六)应急保障。包含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技术保障、卫生防护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内容。

(七)附则。对重大动物疫情、暴发、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了名称解释。

六、政策解答

(一)什么是重大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二)重大动物疫情如何认定与公布?

重大动物疫情由市农业农村委认定,必要时报请农业农村部认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农业农村部公布或由其授权市农业农村委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如何分级?

按照市级预案分级要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重大动物疫情。

(四)预案涉及哪些重大动物疫情?

涉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马瘟、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瘟、新城疫等。

(五)疫情响应措施主要有哪些?

疫情响应措施主要有: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发布封锁令封锁疫区、扑杀疫点内易感动物、开展紧急免疫、设置检疫消毒站、消毒灭源、开展应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等。

七、新旧预案差异

本次预案主要修订内容有:1.调整了疫情分级,按照市级预案的分级要求执行。

2.根据市级预案应急响应启动的权限,明确了启动响应级别,同时细化了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具体响应措施。

3.增加了预警、信息上报流程图和名词解释等内容。

4.增加了“响应原则”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等内容。

5.对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进行了部分调整。

八、相关政策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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