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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渝北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日期:2023-05-23

  近日,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预案内容,正确理解执行,区市场监管局对文件作出以下解读: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渝北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含疫苗,以下简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类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渝北区实际,制定《重庆市渝北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渝北区行政区域内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8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章后期处置,第六章应急保障,第七章预案管理,第八章附则。

  五、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药械安全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重大质量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安全事件。

  (二)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几个等级?

  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 级)、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I 级)、较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II 级)和一般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V 级)。

  (三)应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需建立什么样的组织指挥体系?

  药械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按照《预案》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药品安全的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及事发地镇街有关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

  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专家咨询组,各工作组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药械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几级?

  药械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五)药械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如何发布?

  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市药监局发布;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同步报区政府值班室、市药监局。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已采取措施、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六)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何实施分级响应?

  按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启动一级、二级响应,区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发生较大、一般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时,由区政府启动三、四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七)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哪些处置措施?

  《预案》明确规定了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事件调查组等8个工作组的职责,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市药监局的指导下开展医疗救治、事件调查、危害控制等处置措施。

  (八)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如何终止?

  一级响应由市指挥部报请国家药监局同意后决定终止;二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决定终止;三级、四级响应由区指挥部决定终止。

  (九)如何进行《预案》管理?

  每5年开展1次预案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每3年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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