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一、新《规划》出台背景
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及妇女事业全面发展,2021年10月,渝北区正式启动新《规划》编制工作。编写组先后对区级各相关部门、分领域开展调研,召开讨论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渝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2023年1月9日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渝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新《规划》于2023年1月11日正式印发。
二、新《规划》的主要内容
新《规划》分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 “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分别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47项主要目标、43项重点任务、8项重点工程、16个重点项目。
三、新《规划》的重点任务
新《规划》的重点任务主要有8个方面。
1.妇女与健康方面。新《规划》强调增强优质服务供给,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如争创市级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加强会诊抢救中心建设,加强妇女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加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诊治,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6%以上等。
2.妇女与教育方面。新《规划》强调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提升妇女综合素质。如在教育政策、工作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3.妇女与经济方面。新《规划》强调保障妇女经济权益,让妇女共享发展成果。如深入开展“就在渝北”“创享渝北”等创业就业促进行动,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晋升通道等。
4.妇女与参与决策方面。新《规划》强调保障民主权利,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如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巩固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注重从女致富能手、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培养村(居)“两委”成员等。
5.妇女与社会保障方面。新《规划》强调完善保障体系,提高妇女保障水平。如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落实妇女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等各项专项救助等。
6.妇女与家庭建设方面。新《规划》强调健全家庭服务体系,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如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动员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夫妻共同承担照料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等。
7.妇女与环境方面。新《规划》强调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如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加强对突发事件中妇女的关爱服务等。
8.妇女与法律方面。新《规划》强调加大法治保障力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如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及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等。
四、新《规划》的重点项目
新《规划》的重点项目有16项。分别是:
1.妇女健康服务促进项目。加大妇女健康优质服务供给,为妇女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开展区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支持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争创市级区域妇幼保健中心。
2.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项目。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扩大筛查覆盖面,提高人群筛查率。适时启动开展适龄女性免费接种宫颈癌疫苗,实施城乡低收入宫颈癌、乳腺癌患病妇女救助,将其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3.女性职业教育提升项目。在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支持职业院校开设护理、幼儿保育、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等专业,进一步加大面向女性的宣传和招生力度。
4.安全友善校园环境构建项目。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等相关课程,提高女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构建师德师风多元监督体系,落实渝北区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通报警示、师德失范惩戒等相关制度。
5.女性就业创业促进项目。健全妇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为妇女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站式”服务。开展农村妇女普惠性培训计划、高素质女农民和乡村振兴女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
6.性别歧视清理整顿项目。发挥男女平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打击和查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就业歧视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解聘等环节中的性别歧视现象。
7.女干部能力提升项目。开展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女性公务员政治素养、决策管理培训,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培训的机会。注重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学习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升女干部能力素养。
8.基层妇女骨干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完善基层妇女骨干实践锻炼的长效机制,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9.老年妇女社会福利提升项目。建设占地60亩、床位500张的渝北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老年妇女友好型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妇女开展助餐、助浴、助医居家上门服务。
10.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项目。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强化亲情关爱、精神关爱,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留守妇女身心健康。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
11.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支持项目。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发展婴幼儿照护、托幼托管等多样化服务。用人单位落实父母育儿假、产假、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护理假等制度,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12.老年妇女生活质量提升项目。倡导夫妻共同赡养双方父母,鼓励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式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推动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实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13.性别平等宣传教育项目。树牢男女平等发展的正确舆论导向,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重视媒体中的性别平等意识传播,将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广告纳入社会公益类广告制作总体计划,营造全社会男女平等发展的良好氛围。
14.文明卫生厕所提升项目。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在旅游景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改建城市公厕,合理配备男女卫生厕位。探索将男女厕位比例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区、社区、村镇、单位、校园等建设评选标准。
15.妇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项目。促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进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惠及城乡妇女,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群体获得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获得司法救助、法律援助。
16.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项目。建立健全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新《规划》的组织实施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新《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将新《规划》实施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并根据渝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指标。
六、新《规划》的监测评估
新《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评估方案的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