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一、新《规划》出台背景
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力推进儿童事业发展。2021年10月,渝北区正式启动新《规划》编制工作。编写组先后对区级各相关部门、分领域开展调研,召开讨论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渝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2023年1月9日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渝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新《规划》于2023年1月11日正式印发。
二、新《规划》的主要内容
新《规划》分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 “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分别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34项主要目标、44项重点任务、7项重点工程、17个重点项目。
三、新《规划》的重点任务
新《规划》的重点任务主要有7个方面。
1.儿童与健康方面。新《规划》强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如鼓励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市级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诊断,完善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引进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西南大学附属心理医院)等。
2.儿童与安全方面。新《规划》强调完善多维立体保护网络,筑牢儿童安全防线。如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一站式”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强化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做好针对儿童暴力伤害行为的发现、报告、干预工作等。
3.儿童与教育方面。新《规划》强调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儿童受教育质量。如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行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设智能化学习空间;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产教融合,中职办学条件全部达标。
4.儿童与福利方面。新《规划》强调建设普惠福利体系,有效保障儿童福祉。如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护网络体系;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情暖童心•相伴成长”等专项行动等。
5.儿童与家庭方面。新《规划》强调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设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打造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等。
6.儿童与环境方面。新《规划》强调推进儿童友好环境建设,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如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增加对少儿图书馆、学校、社区儿童阅览室的投入;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投入等。
7.儿童与法律保护方面。新《规划》强调加大法治保障力度,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如依法保障涉案儿童的隐私权、名誉权、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等。
四、新《规划》的重点项目
新《规划》的重点项目有17项。分别是:
1.儿童医疗保健机构提质项目。加强区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建设。
2.儿童医务人员提升项目。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启动儿科医生培养计划,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儿童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基层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
3.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促进项目。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及照护指导、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4.儿童安全宣传教育项目。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面向广大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长,广泛开展预防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5.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项目。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对因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儿童用品相关责任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活动。对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测与维护。
6.智慧教育提升项目。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共建,形成一批特色数字教育优质资源。推进场景式、体验式、浸润式学习,实现全区适龄儿童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运用智能助教。
7.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项目。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开发一批专业教学资源和在线精品课程。做强国家级中职示范学校,培育5个国家级、市级优质专业(群)。培育遴选10个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案例。
8.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标扩面,完善费用分摊机制。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9.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支持项目。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大力扶持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10.家庭教育促进项目。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发挥高校、专业协会等机构作用,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11.家庭生育养育支持项目。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负担。
12.儿童文化产品提升项目。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范围,根据儿童需求提供更多的高质量文化产品供给。
13.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地方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城市和社区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社区。
14.儿童服务社会组织培育项目。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数量、提升质量、激发活力。
15.儿童特殊司法保护项目。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落实未成年犯罪人员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16.儿童防性侵治理项目。完善性侵儿童犯罪信息库,落实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机制。依法严惩对儿童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落实从业资格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开展学校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限制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存在心理障碍等问题人员从事学校相关工作。落实儿童性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17.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项目。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据库,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协助司法机关开展帮教工作。
五、新《规划》的组织实施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新《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将新《规划》实施工作和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并根据渝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指标。
六、新《规划》的监测评估
新《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评估方案的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