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的政策解读
为更好的推动全区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建设高能级策源的科创大区。《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现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1年12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府办发〔2021〕142号),提出近五年来全市高质量孵化载体目标,要求各区县等多元主体投入,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对渝北区提出2025年建设目标是建设载体面积30万平方米,聚集企业团队数2400个,孵化科技型企业360个。区科技局根据市级文件对各区县孵化载体高质量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及区领导批示要求,区科技局拟定了《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处、市孵化器协会、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区司法局、区金融办、区审计局等单位及园区、孵化载体意见后并进行修改完善后,并于2月23日至3月24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
2、《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42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建设目标、重点建设内容、建设举措及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建设目标。围绕仙桃国际大数据谷、临空消费走廊、空港工业园区、空港新城、国家农业园区及龙溪、龙塔、龙山街道等重要区域及产业特色园区的孵化布局,力争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32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2400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360家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建设内容。重点打造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特色孵化载体、创新创业孵化社区3大类。一是打造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以创意公园孵化器为重点,建设单个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1个。二是打造特色孵化载体。力争到2025年底,依托区内感知、威瑞、立洋、健康智谷等,打造一批高质量特色孵化载体。三是打造创新创业孵化社区。围绕仙桃国际数据谷创新生态圈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单个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创新创业孵化社区。
第三部分,建设举措及保障措施。共6条举措,涉及资金支出的5条,同一事项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区级奖励、补贴或资助。
第一条引导提档升级。支持现有孵化载体建设成为市级、国家级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二条提升孵化能力。提升孵化载体专业服务能力,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成功新孵化区内企业为市级入库科技型企业的,每获批1家,奖励1000元;孵化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获批1家,奖励1万元。
第三条营造双创氛围。支持孵化载体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承办市、国家级品牌赛事,对孵化载体经申报同意后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四条培育服务人才。组织区内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市组织的各类孵化人员及技术经纪人能力提升培训。对2022年以来孵化载体内从业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及国有平台公司从业人员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经理人)证书的,据实补贴资格认证培训费用,每个载体(机构)每年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第五条健全绩效评估。围绕市级孵化载体绩效评估考核,对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通过市级考核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给予市级考核奖励1∶1配套资金支持。
第六条强化金融支撑。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组建种子基金。深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
本政策适用于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区级财政资金的奖励、补贴或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