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北区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民政局牵头编制了《渝北区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要求,现对《规划》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及过程
人口老龄化是时代赋予的新命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渝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把养老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规划》作为区级重点专项规划,渝北区民政局牵头组建规划编制团队,通过实地调研、文献查阅、资料分析、召开专家学者研讨会等方式,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形势等进行深入研讨,布署新时期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举措。经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0—2035年)》《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特制定本《规划》,并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2021年12月31日经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19日印发。
二、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渝北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围绕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和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两个关键领域,抓好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和人才队伍两大支持体系建设,构建城乡养老均衡发展、基本养老普遍惠及、养老服务精准供给、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将渝北区打造成重庆乃至西南片区“普惠养老示范区、多元养老先行区、品质养老聚集区”,为老年人打造一个高品质的可养、适养、颐养的幸福之地。到2022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建成覆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探索有序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综合监管科学有效,“养老+”服务新业态加速涌现,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的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多元。到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成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农村养老快速发展,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家庭养老床位、失能失智照护、安宁疗护、喘息服务等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养老服务人才更加专业,养老服务发展更加规范,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宜居友好。
渝北区养老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社会 保障 |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约束性 |
2 |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
96% |
100% |
约束性 | |
3 |
社区居家养老 |
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50.00% |
100% |
约束性 |
4 |
村级互助养老点建成数量 |
63个 |
101个 |
约束性 | |
5 |
居家养老服务人次 |
3万人次 |
50万人次 |
预期性 | |
6 |
老年助餐点 |
15个 |
100个 |
预期性 | |
7 |
老年助浴点 |
11个 |
22个 |
预期性 | |
8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数 |
— |
500张 |
预期性 | |
9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居家服务占比 |
43% |
90%以上 |
约束性 | |
10 |
机构 养老 |
设置失智照护床位的养老机构 |
1家 |
5家 |
预期性 |
11 |
机构养老床位数 |
6700张 |
8000张 |
预期性 | |
12 |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30.92% |
≥60% |
约束性 | |
13 |
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 |
1家 |
3家 |
预期性 | |
14 |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45% |
≦40% |
约束性 | |
15 |
医养 融合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16 |
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7 |
行业 规范 |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 |
— |
≥75% |
预期性 |
18 |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
19 |
培养全国有影响的品牌养老服务企业 |
1家 |
3家 |
预期性 | |
20 |
人才 保障 |
养老护理人员培训 |
1000人次 |
5000人次 |
预期性 |
21 |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比例 |
— |
90%以上 |
约束性 | |
22 |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或每百张养老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
— |
≥1 |
预期性 | |
23 |
资金 保障 |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 |
≥80% |
约束性 |
24 |
社会 参与 |
区级老年大学 |
1所 |
1所 |
预期性 |
25 |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6 |
老年人养老服务满意率 |
— |
90%以上 |
预期性 |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区政府对养老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养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全文共5章、19节,设置1个养老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专栏、4个重点项目专栏,具体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发展思路,即第一、二、三章,主要总结“十三五”时期渝北区养老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面临的问题挑战,分析“十四五”时期渝北区养老事业展的形势,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任务举措,即第四章,从深化养老服务制度改革创新、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等7个大方面,全面布署“十四五”时期渝北区养老事业发展的25项主要任务。第三部为保障措施,即第五章,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用地保障、拓展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监测评估五个方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二)重点任务
1.深化养老服务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险、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长期护理保险等照护保障制度,推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制定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清单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服务供给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养老机构享受各项福利政策、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2.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设立小区养老服务点、小组养老服务点,实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打造“镇(街道)—村(社区)—小组(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双功能平台作用,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推进“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丰富养老服务形态,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喘息式服务”、“养老+物业”“养老+家政”以及“养老+餐饮”、互助养老等新服务模式。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2年,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开展500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到2025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街道“中心带站”运营率达到70%,建设老年助餐点100个,享受“喘息式服务”的老年人达到2000人次,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全覆盖,家庭养老床位全区推广。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普惠示范功能,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评估和入住轮候制度,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区级失能人员照护中心、推动敬老院提档升级,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有序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支持社区嵌入式小型多功能、失能失智照护型、普惠型等养老机构发展,规范引导中高端养老机构发展,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护理型床位匹配供给、加强专业人才配置、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行动,全面消除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提升专业照护能力,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2年,打造失智照护型养老机构5家以上;到2025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不超过40%,获得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8家以上(其中五星级养老机构2家)。
4.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拓展医疗机构养老服务功能,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探索开展失智照护、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支持建立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长期照护保险相结合机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达10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新建3个医养结合项目。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养老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从事养老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为老服务,构建多元化为老服务队伍。推动建立养老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全面推行岗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培训,鼓励开展校企合作,支持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面提高养老人才综合素质。强化养老从业人员登记管理,积极推动养老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探索建立从业补贴制度,增强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和职业认同感,维护和保障养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促进养老服务职业化发展。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5年,培养培训100名院长、2000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按每100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的标准配备社会工作人才,不足100名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至少配备1名社工,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15%以上。
6.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升级赋能渝北区智慧养老云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管理深度融合。创建智慧养老社区、智慧养老院,加大智慧养老产品用品推广普及力度,加快消除老年“数字鸿沟”,提高老年人使用智能产品能力。推动养老服务与制造、文旅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业态,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养老服务和产品。正确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提升老年人消费意识和能力。倡导积极老龄化,探索打造“银龄健康之家”,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7.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探索“养老扶持政策跟着户籍老人走”机制以及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制度,建立两地养老服务协商机制、人才培训互认机制、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完善两地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快与四川省邻水县等地联合打造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合作先行示范区,深化与四川省成都广元、巴中等地合作,加快与毗邻地区建立养老服务联盟,加强两地政策协同、信息资源共享。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养老事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层次沟通机制。增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强化用地用房保障,拓展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考核以及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评估,确保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