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1年10月,渝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精神,渝北区政府参照渝府发〔2021〕11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同步制定了《政策措施》,着力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持续优化我区制造业发展环境,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和根植性。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十六条。重点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对现有举措中行之有效的智能化改造、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等政策予以申请门槛的降低及支持力度的增大,体现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整合全区各部门对工业高质量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各项可沿用政策,形成合力,从而提高企业的获得感;三是市级已出台、但区级层面因无相关权限不能另行出台政策,将按照市级政策文件严格执行,确保上级政策落实落地。
《政策措施》着重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包含第一至第七条措施,通过支持链主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带动作用;将支持智能制造、上规上云上平台、服务型制造业作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以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有效补充。二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包含第八至第十条措施,通过支持新产品开发,引导企业高端化升级;通过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科技含量;通过组建产业研究院,面向全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技术来源问题。三是强化融资减税降费,包含第十一至第十三条措施,做强用活政府投资基金,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落实好各项降税减费政策,降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力争帮助企业跨越融资的高山。四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包含第十四至第十六条措施,通过强化对能效“领跑者”和绿色工厂政策倾斜、落实市级能源优惠政策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低碳化发展,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通过加强校企对接、完善与市级平台联动机制、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建立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和支持措施等举措,更好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三、新旧政策对比差异
《政策措施》是根据《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21〕11号),结合我区实际形成,先前各项政策措施出自多个区级部门,较为分散,《政策措施》首次将其整合。从措施内容来看,我区《政策措施》四大方面十六条内容与市级文件基本对应。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市级文件中有5条涉及到工业用地、重大项目用地等,由于区级层面无用地审批权限,故在区级文件中没有提及用地保障方面相关措施,一切以市级文件为准;二是本措施中第一条为新增政策,原有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均为一事一议,今年首次在政策文件中明确。第二到四条为去年已有政策,但由于资金总额有限,去年在执行过程中未按照最高奖补比例给予企业补贴,今年将尽量按照最高奖补比例执行。第五、八条为新增政策,是对市级对应政策的强化落实。第六条为去年已出台政策,但对申报门槛进行了降低。第七条为市级已出台政策,我区参照执行(由于我区未专门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故未出台区级政策)。第九到十六条政策为已发布的《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区科技人才“四站”奖补办法》、《渝北区临空英才培育引进实施办法》、《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中可继续沿用的政策;三是已出台政策的资金来源渠道保持不变,拟出台的新增政策所涉及资金将在今年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测算金额为2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