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关于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25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3号)要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个部分,并附《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争取到2021年底,建成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三项任务:一是及时承接《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二是执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套制度。三是切实运行全市告知承诺系统。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明确了行政机关确定适用对象、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的具体细则。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培训和加强督促检查。

《通知》含1个附件:《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二、适用范围有哪些?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机制,《通知》明确了《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共50项(详见附件1),其中41项在全市全面推行,9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行;涉及区县权限的有22项,其中18项在全区全面推行、4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行。涉及新闻出版、经济信息、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消防等领域。自2021年4月起推行实施(部分事项预计在今年年底前推行)。

三、如何全面推行?

(一)规定了适用情形。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群众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若不愿承诺、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另外,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也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明确了办事流程。《通知》要求,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

申请人赴现场办理的,行政机关当场发给告知承诺书并指导填写,会同相关资料一并当面递交提交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下载告知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毕后,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举例:

1、现场办理:张三现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时,若采用一般程序办理,则需按规定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行政机关按程序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后,再作出许可决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行政机关应向张三一次性告知办理该事项的相关条件。张三若自愿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则需现场填写告知承诺书并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在线办理:张三在线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时,登录重庆市“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该事项,下载并填写告知承诺书,并按流程在线提交告知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即可。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实行告知承诺制,重点是行政机关在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更要抓好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做好风险防范,确保承诺属实或对虚假承诺进行及时惩戒以及有效补救负面影响。

对此,《通知》规定行政机关要根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核查办法,开展核查工作。具体分为三种类型方式。一是对免予核查的事项,有关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二是对在线核查的事项,利用网络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体系进行在线核查。三是对进行现场核查的,有关行政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实地核查。

四、告知承诺制有什么便利?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仍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但行政机关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需要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大大提高了时间效率和成本。

五、对作出不实承诺的怎么办?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怎么进行信用修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精神,行政相对人参照“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指南在线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其中,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需作出信用修复承诺,提交纠正失信行为的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信用管理部门或者原行政处罚机关申请修复;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还需通过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信用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3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20002 ICP备案号:渝ICP备08001718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481号
渝北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