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0年10月23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3号),现将办法的编制过程及政策依据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求。随着商贸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区内集餐饮、购物、住宿、文化娱乐等多种业态的商业综合体不断增多,同时安全管理也越来越难。就主体责任而言,涉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单位等等;就政府监管而言,因其业态多导致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也多。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就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国家层面,除应急管理部2019年印发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应急消〔2019〕314号)部门规章外,尚无相应法规、标准。
(二)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实际需求。
今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创建重庆市首个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四区”筑牢安全保障。7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渝北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再次要求提高创建认识、明确创建任务、细化各项创建措施。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工作系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项目,明确要求制定修订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目标任务中,编制或修订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任务由区商务委牵头实施,为此,区商务委拟定了《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为了制定的《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区商务委党委会进行了《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编制专题研究。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并报区商务委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经修改完善后报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渝北府文审〔2020〕85号),并经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常务会议纪要2020-22号)审议通过,以渝北府办法〔2020〕33号印发实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渝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界定标准、主体责任等共计10章40条。
第一章总则(3条),包括制定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界定标准(1条),包括建筑类型、建筑体量、业态布局等。
第三章主体责任(4条),包括主体单位界定、安全管理职责等。
第四章监管职责(1条)、包括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负有安全监管的属事部门、属地镇街界定及其监管职责。
第五章基础管理(10条),包括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单位安全管理具体事项进行规定。
第六章设备设施(8条),就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施设备管理应符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规定。
第七章场所环境(4条),包括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交通、仓储等场所应符合的标准规范进行规定。
第八章作业安全(4条),包括举办大型活动、相关方管理、危险作业等进行规范。
第九章持续改进(3条),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及绩效评定等进行规范。
第十章附则(2条),包括用语解释和生效日期等。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