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儿童期是残疾人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训练,能使残疾儿童身体功能得到显著改善。渝北区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北府发〔2020〕13号)(以下简称《意见》),是为更好地完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使残疾儿童更及时得到康复救助,帮助残疾儿童家庭减轻压力,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具体来说,手术包括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1.2万元,肢体矫治手术补助2万元;辅助器具包含免费适配助视器、人工耳蜗、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轮椅等;康复训练则规定视力残疾儿童定向技能行走等康复训练满8天,每人可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补贴2万元。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根据其训练时长,还可以享受500元/月的康复训练生活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
二、关于救助对象条件的解读
《意见》中规定的救助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辖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计算以申请康复服务项目时间为准。手术、辅助器具、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对象:符合相应救助项目条件在重庆市残联定点康复机构或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0至6岁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年龄放宽至16岁。康复训练生活救助对象:在重庆市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0至16岁残疾儿童。”
手术、辅助器具、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对象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渝北区户籍或持有渝北居住证(主要针对重庆市以外户籍)的残疾儿童,且年龄计算以申请康复救助项目时间为准。
(二)如未办理残疾人证,必须要持有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三)同时满足手术、辅助器具、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和康复训练生活救助条件可同时享受。
(四)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不满17岁的语前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患者可接受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一次性救助。
(五)针对手术适应症,不满17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接受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康复训练生活救助对象须注意:必须为渝北区户籍,并持有渝北区颁发的残疾人证。
三、关于救助内容、标准、经费支付等方面的解读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
(一)手术救助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为听力损失重度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经专家组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12000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
2.矫治手术
为先天性关节畸形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脑瘫或脑损伤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补助,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包括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矫形器适配费。
(二)辅助器具适配
1.视力残疾儿童
免费适配盲杖、助视器等辅助器具。
2.肢体残疾儿童
经评估需适配假肢、矫形器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踝足矫形器、矫形鞋,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年;适配大(小)腿假肢、膝踝足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免费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假肢、矫形器补助费用,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
3.听力残疾儿童
(1)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
(2)为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经评估适合符合佩戴助听器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一次性免费提供2台全数字助听器,同时一次性补助助听器适配、耳模制作、电池购置、一年内调试服务费,补助标准为1200元/人。
(三)基本康复训练救助
1.视力残疾儿童
(1)为低视力儿童提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
(2)为盲童提供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内容包括集体课、小组课和个训课,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参照《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天不少于3小时,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康复训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等,其中康复训练经费应达到补助经费70%及以上。
(四)康复训练生活救助
按照实际接受康复训练月份给予残疾儿童家庭每月500元的生活救助。
备注:除康复训练生活救助以外的救助资金均支付给相应实施机构。
四、关于救助申请流程解读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
受新冠疫情影响,申请救助推荐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其操作流程为:
①登录“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点击进入右上角“内部系统入口”;
②点击进入“中国残联工作平台入口”;
③点击进入“全国残联基层服务工作平台”;
④点击进入右上角“个人用户”;
⑤在以下页面完成注册;
⑥在相应服务提供机构或区残联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上传相关资料完成后续救助申请工作。
2. 线下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原件,7-16岁残疾儿童需同时提供证明符合救助条件的其他资料,于当年1月6日至1月20日期间,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需同时提供确定为定点机构的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康复训练生活救助的申请方式
在区内的市级定点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训练缴费发票、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及户名)到康复训练机构申请。康复机构对申请人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情况填写《渝北区在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生活补贴花名册》,附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对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并将补贴资金支付给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由镇街残联发放。
在区外的市级定点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渝北区在市级定点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生活补贴申请表》,携带户口本、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训练缴费发票、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及户名)到渝北区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申请,由镇街残联将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资料收齐后交区残联。区残联对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并将补贴资金支付给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由镇街残联发放。
五、关于政策执行中一些疑问示例
1.如果儿童家长对已申请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训练效果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希望中途更换机构,是否可以申请中途更换机构?
答:中途更换机构可能会造成政策断档并导致区残联无法正常与机构进行经费结算,原则上申请救助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换服务机构,如需更换在次年申请救助时重新申请其他服务机构。
2.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补贴为20000元/年,当年训练时长不足10个月的(如中途参训、户籍迁移等情况),结余资金可否转移到次年使用或者补充到当年实际训练的月份之中?
答:根据重庆市残联相关文件,儿童康复救助补贴的额定金额为20000元/年,是按照2000元/月,每年训练10个月来计算的,训练时长不足10个月的,区残联按实际训练月数与机构结算补贴金额,结余的预算经费不予转次年使用或补充到当年训练的其他月数之中。例:小王2019年6月户籍由四川省转到重庆市渝北区,监护人为他申请了渝北区的儿童康复救助项目,7月起小王在渝北区定点机构接受训练,那么为小王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当年最高可获得6个月的训练补贴共计12000元。
3.儿童同时患多种症状,如何选择机构,如何申请救助实施项目?
答:儿童康复救助实施项目分为脑瘫项目、孤独症项目、智力项目、听力项目等,原则上当年只能选择其中1个项目进行训练,家长可根据儿童的最主要症状和实际需要选择相应机构。
4.如何得知儿童康复机构能训练什么项目,机构评级等类似的信息?
答:重庆市残联定期会组织专家组对全市的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评级,分“A”、“AA”、“AAA”级,其中 “AAA”为最高级。评级是根据机构的基础建设情况、师资教学、管理运行等情况综合评判的,家长可供参考。渝北区残联接到市残联下发的评级情况后,会及时发放到各镇街残联,供家长及时掌握信息。
5.关于儿童康复救助的费用结算问题。
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费用,由定点康复机构统一向渝北区残联申请结算,需提交《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结算表》、康复服务计划或记录、正规发票及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经渝北区残联审核后,报渝北区财政局下达资金。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的,应先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医疗救助后,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给予补助。实际产生的康复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高于补助标准的,按既定标准给予补助。费用均结转给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