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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5-0004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地〔202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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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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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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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3-3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渝北府地〔2025〕3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渝北规资文〔2025〕6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渝北区洛碛镇57.472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重庆中交洛碛港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港口码头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中交洛碛港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签订了《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35年。特许经营权届满,重庆中交洛碛港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项目(含资产产权、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交给渝北区人民政府或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
四、请你局依法督促交地责任单位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