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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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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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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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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0-3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木耳镇金刚村村庄规划修改的批复
渝北府〔2024〕4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木耳镇金刚村村庄规划修改的批复
木耳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报请审批金刚村村庄规划修改的请示》(木耳府文〔2024〕28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金刚村村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规划》)。
二、本次《规划》以“三调”数据成果作为现状基础数据,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要求,对“三调”基础数据进行转换形成统一底图后编制修改村规划。《规划》严格落实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28.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93.89公顷,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28.68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2.77公顷。本次调入地块总面积0.8公顷(全部为商业用地),其中新增村庄建设用地0.6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70公顷调出为非建设用地。
三、《规划》审批后,应严格执行,并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