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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4-0009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地〔20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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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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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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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N18-5-1等地块等道路项目用地的批复
渝北府地〔2024〕52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N18-5-1等地块等道路项目用地的
批 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N18-5-1等地块等道路项目用地的请示》(渝北规资文〔2024〕7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渝北区宝圣湖街道0.345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作为N18-5-1等地块等道路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督促交地责任单位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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