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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4-0007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地〔20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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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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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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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渝北府地〔2024〕37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渝北规资文〔2024〕4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渝北区古路镇、石船镇10.066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作为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规划用途系公用设施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督促交地责任单位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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