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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19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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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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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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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8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兴隆镇徐堡村村庄规划修改的批复
渝北府〔2023〕4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兴隆镇徐堡村村庄规划修改的批复
兴隆镇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开展徐堡村村庄规划修改的请示》(兴隆府文〔2023〕108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徐堡村村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规划》)。
二、本次《规划》以三调数据成果作为现状基础数据,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要求,对三调基础数据进行转换形成统一底图后编制修改村规划。《规划》严格落实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1.6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0.98公顷,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25.24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44.68公顷。本次新增调入地块总面积12.60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调入0.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调入0.3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调入9.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调入1.8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调入0.0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调入0.08公顷,留白用地调入0.27公顷);将12.60公顷非建设用地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三、《规划》审批后,应严格执行,并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